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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

taipoo wrote:
這也不能怪網友不知道(恕刪)


其實昨天(1/22)下午,我也將全部資料寄給 國民黨 江啟臣 主席 與 民眾黨 柯文哲 主席 了,因為我皆是兩黨的黨員,務必請我的兩位黨主席主持勞權正義,更維護台灣的國防安全電磁干擾問題!

taipoo wrote:
其實昨天(1/22)(恕刪)


而昨日台北律師公會又請我再次補件(第二次),本來想下周一(1/25)上午親自前往台北律師公會,但我周一可能有事,所以待會郵局上午營業的時候,我會前往掛號寄出,也是預計下周一(1/25)會收到,大概進度是這樣子!



taipoo wrote:
還好監察院的人員不像你這麼沒有思考能力,當然很多資料是不會讓你這種沒有腦袋邏輯的人看到的QQ


您就自便吧, 反正找不到工作的人是您又不是我, 花自己的老本在鬼打牆, 還需要說服自己這是有意義

再問一次, 這句"你這種沒有腦袋邏輯的人看到的"是針對我說的嗎? 您要不要在大家看得到的地方大大方方地說出來? 請謹慎回答喔, 愛跑法院我就奉陪, 反正不差這一個, 哪天我真的太閒, 隨手將您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網站上公開這些資料的行為轉給律師公會, 相信夠您飽了
taipoo wrote:
下文是我前幾天傳給我律師的Mail,也請大家參考,謝謝!

『蘇律師 您好

日前我有提供一份我在科技業的完整履歷,如附件,在其中的第13頁有提到「有關Desnese的故事」,這必須重點說明給第二審法官知悉,因為這件事情的後果非常嚴重,且會出人命的!

而盟訊實業公司所製作的產品,有很大部分是提供給美國、加拿大、台灣…等等國家的軍事、警消專用通訊設備;可是,什麼又叫做Desnese的問題呢?

而所謂的Desnese問題,其實就是指無線裝置製造的電磁干擾問題,我詳細說明如下:

一般手機的通訊對話,指得是手機發射訊號給基地台,基地台再發射訊號給要對話的手機,如此交互運作,就是我們看到的行動電話通話模式;而所謂手機發的訊號,簡單來說,我們可以理解成手機發射一個特定頻率的電磁波給基地台,而基地台再發射一個特定頻率的電磁波給要對話的手機,這些都是以不同的特定頻率來做連通,所以只要能夠順利接通,就可以實現無線通話;但是,如果這個發射與接收的特定頻率是會引起電子裝置產生不想要的震盪頻率呢?而這就是無線裝置的電磁干擾問題,且最大的後果就是一隻小小手機的電磁干擾,就可以讓一台超大的民航飛機墜毀;所以,你們覺得這個問題嚴不嚴重呢?

有鑑於此,在國際上,凡事有做電磁波設計的研發工作,都必須具備有完善抑制電磁干擾的理論與技術,不然,一定會出人命的;但是,盟訊實業公司做的產品,電磁干擾程度非常嚴重,而我也在去年11月初有發信給各國家的國防部,且我們中華民國的國防部也因此與我有聯絡,像是之前F-16墜機的問題,我就向國防部報告,這就是電磁干擾造成的問題,且因為F-16戰機太過老舊,但台灣的基地台又太多,根本無法預防,因此,我有建議他們不要再讓F-16飛行,也建議他們以這個理論製作國防武器,如下文章連結:

民間基地台國防武器
https://www.dcard.tw/f/military/p/234881643

所以,我想要強調的重點就是,盟訊實業公司是做這方面電磁波產品的,也是賣給各個國家的國軍、警消單位的,但他們對電磁波的無知,實在是太誇張了,他們的通訊產品產生的電磁干擾超級恐怖的,而電磁干擾這個問題,也必須要讓第二審的法官知悉,且盟訊實業公司真的是應該要接受更進階專業的電磁波教育,因為他們的無知,會害死不知道多少人,而他們的產品更是非常危險的產品。

以上資訊也請您們知悉,謝謝!』


您老兄知不知道為什麼根本沒有人回應您? 因為您呼籲好危險需要大家來關心的到底是Desnese還是De-sense? 您自己反反覆覆在各大網站貼這些指控, 結果連基本的拼音字母錯置都沒發現? 做事這麼草率您預期甚麼正經的公司會將您當一回事? 承辦不將這些直接送回收桶可真不敬業

我可能還是少數願意花時間看一眼的路過人等, 聽說這還是您引為為傲的專業? 然後連拼錯都沒發現?
taipoo wrote:
我是不想跟您這種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對話,您大概是非常沒救的那種人吧!

為您感到真悲哀QQ


備份, 請您大大方方地公開說出來, 您在這個不受限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公開網站指稱我是非常沒救的那種人嗎? 請謹慎回答喔, 愛跑法院我就奉陪, 有甚麼要說就勇敢面對, 不要扭扭捏捏地打擦邊球, 做不到嗎?

還是那句話, 哪天我真的太閒, 隨手將您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網站上公開這些資料的行為轉給律師公會, 相信夠您飽了, 至於您對我所使用的言詞我都已經引用, 再做修改也沒有用囉

還有啊, Desnese到底是指甚麼? 連自己熟悉領域的名詞運用都這麼不嚴謹, 您要拿甚麼說服網友您的專業? 到現在才有我替您點出錯誤是甚麼原因您了解嗎? 會不會就是您貼的東西還真的除了今天太閒的我沒人認真當一回事? 乏人問津的內容您還覺得沒有把完整資料貼出來有差別嗎? 您要不要把替素昧平生網友悲哀的精力留給自己比較實際? 您到底有沒有發現糾結在這些情緒中可能是目前您連自己口中的爛公司都沒有辦法好好待下去的原因?
chinshentw wrote:
備份, 請您大大方方(恕刪)


你到底有沒有學過專業知識阿!怎麼那麼無知阿!真是可憐喔!

連desense都不知道的人!哈!真是太好笑了!超級無知的人!
taipoo wrote:
你到底有沒有學過專業知識阿!怎麼那麼無知阿!真是可憐喔!

連desense都不知道的人!哈!真是太好笑了!超級無知的人!



然後您有注意到您自己在34樓打成Desnese嗎? 您有發現您呈給律師的資料也是用這個拼錯的Desnese嗎? 然後我接連嘲笑您幾篇都在講這個錯誤您卻渾然不覺嗎?

懂了嗎? 不是我不知道desense, 而是您這個自稱很專業的傢伙拼錯了成了Desnese都沒發現

您自己說說看, 這是不是您老兄貼在這裡的東西? 您寫給律師說這個好危險的東西是不是寫成錯誤的Desnese?



我一直在說的都是您連這個基本的錯誤都沒發現, 您卻以為我是不知道desense? 是沒有人知道您用在申論中的desnese吧? 您到底發現問題出在哪裡沒有? 您的文章除了我有稍稍留意抓錯之外, 是不是連您老兄都沒認真看過的貼出去啦? 是說沒關係啦, 反正也真的沒人在看, 只剩我還有興致陪您殺時間, 拼錯的是您, 丟臉的可不是我

我在這邊陪您練肖話, 只是證明您做是有多麼馬虎, 這花不了我甚麼精力, 可是您到處張貼要大家把您"主持公道"? 可是連證明自己是個可以倚重的基本都做不到, 您不會覺得很漏氣嗎?
chinshentw wrote:
然後您有注意到您自己(恕刪)


哈!有差嗎?看得懂的人就看得懂,看不懂的人就像你這樣!

無知阿!
拼錯字的人是您, 但律師不是專業, 您卻不分青紅皂白的丟過去, 被指正就見笑轉生氣侈言看的懂就看的懂? garbage in garbage out, 上游給的就是這樣的水準, 身為當事人連基本的校正都沒有就是機械性的複製貼上, 連被抓出來嘲笑還抓不到重點, 我想這樣的水準就算一路敗訴到最後也真是剛好而已, 不過提醒欄主一下, 律師費可還是您繼續付, 說實在的, 您高興就好. 反正律師是收錢辦事, 他應該是上輩子燒了好香才會接到這種的案子

難怪連您口中這些爛到極點的公司都容不下您
chinshentw wrote:
拼錯字的人是您, 但(恕刪)


不好意思喔! 如果你像我一樣,敢把真實身分展現出來的話,或許你的話還有說服力!

不過,像你這種只敢在網路上講話,真實身分不敢說的人,我見過太多了!

所以呢?請先把你的真名、年齡、地址、學經歷秀出來,不然,你說的話,都是屁話!

這樣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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