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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職了還要被刁難

樓主是醫事人員,
目前不確定是否涵蓋在勞保範圍.
(只能說政府很.....有收入就要納稅說的義正辭嚴,但是該給的保障,常常是能拖就拖.)
樓主離職單都還沒丟,只是口頭告知,流程都還沒跑
還有...
在職就開在職,離職就開離職,沒有所謂的在職正名上註記離職日期
亂搞一通,這人資要是在我下面做事我一定弄死她
teru740707 wrote:
上課時間五月份 你...(恕刪)

w961o3 wrote:
樓主是醫事人員,目前...(恕刪)


1.除醫師外,私立醫院、診所的員工皆適用勞動基準法,都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
2.公立醫療院所只有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不含約聘僱人員)應提繳勞工退休金

就算是沒有勞保記錄也有公保紀錄吧,依據一連串的回文,我推測樓主是私立機構的員工,公立機構根本不可能這樣亂搞。

CSIL wrote:
這件事的關鍵不在人資有沒有註明離職日期,而是課程要求的「在職中」是指「報名時在職中」還是「開始上課時在職中」。

如果是前者,人資於在職證明註記離職日就不會影響報名,因為報名時還沒離職。如果是後者,那除非樓主願意為了上課而延後離職,不然樓主本來就不具備優先資格,就算人資沒有註記離職日期,如果以後被發現,還是可能會影響到上課資格甚至被註銷取得的證照,或至少會降低在新工作單位或主管眼中的誠信。

自己照著正路走,就不會被刁難。


這個需要研究簡章或者課程報名說明怎麼寫,但通常不會寫的這麼詳細
如果沒有寫的話,只要在"驗證"當下是在職的就可以
即使事後發現你已經不在職,如果課程規範沒有說會被取消資格,單位應該是沒有權力註銷資格才是。
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著一種{讓別人不快樂,他就會很快樂}的人,
至少我的職場就遇過。
每天讓別人不爽快,就是他最大的快樂,而且還以別人討厭他為驕傲,
周遭的同事人人避而遠之,跟他同部門的同事一個換過一個,
沒人能夠忍受跟他同部門。
我也因為受不了這麼討人厭的人而調職到別的單位,
經過3年,因為工作偶爾還會接觸,他依舊故我,為難周遭的同事,
偶爾還是遇到他部門的新人跟我吐苦水,
能做到這樣空前絕後的討人厭,大概也只有這一人了。
我不知道這樣的人是什麼心態,
但我也奈何不了他,同事要我轉念、想開一些,也只能等老闆自己去處理了。

chenrei wrote:
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著...(恕刪)


應該要去看身心科
大膽猜測一下,樓主應該是要報考血液透析訓練班吧?
妳好:

關於妳敘述的這件事情,貴院人資方面頂多是態度欠佳,但處理上並沒有什麼問題喔。

妳提到該考試需為在職身分,但該試是五月份的事情,故人資註明離職時間是正確的,

因為這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的部分,若貴院人資未註明離職時間並讓妳持有該證明去完成考試報名,

屆時五月份考試時,實際上妳是未在職的狀態,這樣可能違反考試報名的規定被取消資格,

而貴院人資可能也因此被究責。

當然,貴院人資態度上是有檢討的空間,但在這件事的處置上並未違反業務原則與規定,

真的讓妳拿在職證明去報名考試,但屆時妳卻是未在該院在職的狀態,若被考試單位查獲,

恐怕兩位也會有法律責任(如:偽造文書等)。換個角度想,貴院人資雖有所刁難,但,

是否也算是保護雙方避免觸法的處置呢?

當務之急,是先詢問清楚考試對於在職身份的相關規定,看看後續該如何處理為佳,

祝福妳!
給在職證明是公司的責任之一
只要妳報名那天還在職 公司就有義務提供給妳
因為那時妳還在職 還有勞保
魚小琁 wrote:
我是一名護理師在三...(恕刪)


祝你能順利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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