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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禮物是資遺通知

拿資遣費,還有爭取勞基法的至少1個月預告的權益
還有像事特休那些的都要算清楚...

反正該拿改講的的就該拿該講,不要客氣
除非你在南部... 不然就跑一趟勞工局
節哀 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記得要拿
最基本的保障
現在的資遣都是這樣的

大概都是一天叫你收拾東西走人

更慘的還有中午前就叫你走人

或是給你一小時收東西

一副就是一分一秒都不想再看到你

所以其實也不是針對你

要資遣你公司理論上也是要付遣散費的

什麼理由其實也不用多問

就像離職的理由問了也是多餘

該辦的手續 該拿的遣散費

就按照規矩來

沒辦好交接是公司的選擇

是下個接手的人倒楣囉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我猜啦,樓主在家庭和工作放的比例掌握不好,常為了家庭堅持請假之類,說樓主自己在公司沒犯什麼錯聽起來會持保留態度,有家庭就是這樣子

接下來下個工作應該要調整自己的心態,不然也是會和公司鬧翻給公司造成困擾,不要欺瞞,面談時就說在前公司發生什麼狀況是妳無法接受的,若新公司能接受就可以待,不滿意就再找,互不勉強
拿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很重要
轉換心境~該拿的拿一拿,瀟灑離去,
我七年多前也是年前被裁員(整個team被裁)
而且是在剛做完一個大案子之後,以為副CEO集合大家要嘉勉
結果是全砍了,還好那時候有幾個老江湖帶大家走過心情的低谷
不過前公司還算有點良心除了資遣費外,年終照發
風~~
13年,好像還可以舊式
13+1個月 離職金,所以還可以有一筆資金運用嘍
新的就
13*0.5+1
8個月薪水嘍
這個,事出我想必有其因。。

這單方面的説法,我們旁人也不知真實原因何在,但光是要找新人就得花上幾天時間甚至個把月的時間,你應該也會有耳聞,公司主管會使出這麼絕的手段,不是很尋常,誠如你所説,你做了很久。。。令人不解

所以。。。把該有的權益拿到手,重新出發囉。
要慶幸38歲就被資遣,還有機會再尋春天
怕中年失業就要培養第二專長或是累積經驗
沒有專長又沒有可用而有力的經驗,就辛苦一點了
偷偷告訴你, 很多公司, 包括我現職的, 都是不給錢, 想辦法逼你自己離職,
這樣, 心情好一點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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