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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不喜歡過試用期要請客這事兒....

maxwu123 wrote:
試用期 其實是違法的...(恕刪)


沒有違法呀?
政府規定該給的都有給的話
到底是違法什麼?
junsport1983 wrote:
觀念錯很大

老鳥把...(恕刪)

凹我的主管,因為負責的職務與我沒有直接關係,所以不是他負責帶我,跟您請教一下,那對於這種情況,也是要請無業務相關的前輩嗎?
這就是社會大學的人際關係阿

你當然可以翻臉不認人

靠自己自立自強

人脈不是你需要的時候就會跑出來的

之後沒人幫的時候

換不到好工作的時候

自己也不要埋怨


有些公司真的是這樣
不過有爭取到加薪5000很好了
說不定請完能得到幾個主管的和平相處
新人多看多學少說話就好了XDDD

huren714 wrote:
手機排版有點文長:...(恕刪)


就說以後都不會相見了,

還什麼職場人際關係,真不懂,

自己決定,會不會變朋友,不會,

給再多,不如餵狗,還會陪你玩。

薪水都這麼低了還請客 煩不煩
5個人而已, 一人一杯飲料打發打發就ok了啦

不用為這種小錢糾結吧
堅持自我

反正期滿要離開了,也送了1000元禮物

應該笑笑不用請吧??
之前公司也是這樣,而且是決定你薪資的主管發出這樣的明示,不管出國、出去玩、新人過試用期、主管生日各種禮數都不能少,最後突然看你不順眼,就開始刁難,一整個就是靠情緒化再過生活的
看開一點啊!!
人家願意和你打成一片,說實話,是你新人的福氣!!好好珍惜!!
況且還有人出頭幫你加薪,光是這一點,說明他們還是為你著想的!!
如果加薪了,請吃個飯也讓你這麼為難,說真的,我很擔心你在社會上的適應能力.
孩子,未來的路還很長,不要計較眼前的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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