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制度真的非常不合理,我才30歲,正在要拼事業跟累積資產的年齡,之前也因為健保費太貴打電話及寫信去區公所跟健保局申訴,但永遠只得到罐頭似跟互推皮球的回答。在我上班之前,因為家人都早已退休,全家人都在區公所投保(一個人只要7xx),但自從我開始上班後,也被政府強迫把爸媽掛到我的名下(印象剛開始工作時每個人就快1000,那時也忍下來了),過沒幾年全家人的保費暴增,實在讓我很不爽。我不解的是,政府不是要解決世代不公的問題嗎?怎麼還一直掠奪年輕人的財富?真的挺矛盾的!!
rockflying wrote:但自從我開始上班後,也被政府強迫把爸媽掛到我的名下..(恕刪) 這點是不是有改過?印象中以前退休人員是可以在區公所用第六類人口投保的.不過您可以算算看,如果父母已經退休健保掛你名下.那你也可以理所當然把他們申辦爲你的撫養親屬,可以節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