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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特休照比例算....公司這樣合理嗎?


kevin5307 wrote:
如果錄音包含對話本...(恕刪)


如果未經錄音內的其他人同意,就將錄音散佈公開
那確實是妨礙秘密喔.....

這種錄音只能拿來上法院當彈藥用
你這個情況應該蠻容易懂的

就是給7天,跟定存一樣的道理

定存滿一年就是給多少利息

而周年制或曆年制

應該也是早給或晚給的問題

而那種超過2-3年或5年

剛好類似7天變10天或10天變14天那種

可能就會有所謂的比例問題

應該吧!
說實在的
除非兩邊搞得很不愉快
公司為了離職員工斤斤計較
還違法,只是想多剋扣一些
不會賺比較多錢
當老闆的不要這麼沒眼界

OhAd wrote:
剛好最近也要換工作...(恕刪)


你滿三年的那一天,就會拿到你該拿的所有特休。

這些特休是因為你「過去」工作的三年拿到的,跟你「未來」要做多久沒關係,所以就算你下個月就離職,之前的假還是應該要給你。
記得要有對話錄音,這就是凹看看嚕~

看你懂不懂勞基法,或者怕不怕麻煩嚕~

要嘛就申訴,不嘛就自己認了然後被凹~可是心情不好過.

因為少了你還有成千上萬個你,可以繼續凹下去可以繼續替代下去.

加上勞基法的法條密密麻麻的,記得問勞工局的志工或專業人士,可是基本上牽制力不大.

可是可以確定~做滿一年就是特休7天~

加油~希望找到新工作好環境
特休也要算成這樣,你問公司那麼今年離職前的年終是不是明年也依照比例來領?
ccc830774758 wrote:
我有算過了 我到職日...(恕刪)



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我覺得你直接到勞工局問。把你到職日和離職日一起和勞工局說,如果違法,直接投訴。


以下網址可以算一下。參考。
https://cal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新手vs老手 wrote:
如果您是新北市, ...(恕刪)

如果錄音時,自己有在對話中
而且又是有正當理由
是不會構成妨礙秘密的
樓主加油!去把自己的到職日及請假記錄都調出來,影印一份下來,直接去勞工局檢舉他!
不要姑息爛老闆。
ccc830774758 wrote:
已經講了三次雇主依...(恕刪)已經講了三次
雇主依然沒有正面回應
(就是在裝死)
已經決定若是我離職他們沒有給我未休完特休的代金
就要去檢舉了

好說歹說都沒有用
只好請第三方介入處理了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我們公司是這樣
去年七月到職,今年七月以後才有特休
但是按比例給,不會給滿七天,只會有4天
但是隔年元旦就會直接給滿兩年的十天,不用再等到七月
但如果還不到隔年元旦就離職
那七天就會給足算錢

當老闆的很忙
不要整天給自己找事做
為了省那麼一點錢去偷員工的假
搞得自己整天被勞工局佔用時間
實在有夠蠢
這點時間還不如拿來開會討論怎麼搶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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