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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人上班才知被裁 群創:汰弱留強


Leonarka wrote:
沒那麼跨張啦情節嚴...(恕刪)


可是不會被資遣阿~~
勞基法 裁員的理由中, 並沒有"汰弱扶強" 這選項, 這算是非法裁員才對.
如果真的只有72個人,說是汰弱留強,的確是說的過去,之前有個千人手工具公司也是年後通知十幾個員工不用來上班了,內部的員工都知道是考核不到才背裁員的,只是該公司不像群創這麼知名,所以沒上報
funclub4185 wrote:
三立新聞網2018...(恕刪)
原來大家討論的就是這點,離職證明會寫不適任,也太抹黑了,其實有些員工不是做不好事情,而是例如上面說的可能跟老闆想法不同,造成老闆的不認同,有些老闆真的會故意資遣員工,我就在之前部門看過這樣的人,但是這樣真的是不適任嗎?我跟那位同事工作期間,我還覺得他比一些不做事的人好很多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恕刪)
何謂非法裁員,老闆不喜歡你,叫你回家不給資遣費,不合法,給了資遣費就是合法,這不是眾所皆知嗎
gidarli wrote:
勞基法 裁員的理由...(恕刪)
這樣也好


公司又不是開廟的




不過我國的公務人員也應該比照辦理


每年淘汰2%



jswulion wrote:
個人是這麼覺得,汰...(恕刪)


非常認同J大的說法
只可惜台灣公務員沒有裁員的問題
moacetyl wrote:
這樣也好公司又不是...(恕刪)

moacetyl wrote:
這樣也好公司又不是...(恕刪)


可不可以先從政務官作起
其實群創每年端午前都會淘汰一些績效差的

已經行之有年了

然後每年都會有人爆料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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