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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好像越改越爛..

多多莉 wrote:




那你就繼續每...(恕刪)

認同

台灣的勞工就是太少罷工,說以薪資才低,

famas2200 wrote:
拒絕輪班和常態加班的工作,
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什麼台灣沒有這種工作?


要得話一定是可以的
晚上你就不要去加油, 不要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開刀開到一半醫生要先交接再繼續開
有時一個醫生早上的診看到下午3,4點也是常有的事, 這對醫生太不公平了
應該不管有沒有掛到號, 時間一到就是下次再來. 醫生要下班了.
這個條文修正後。加班可以1:1換補休。到年底結算。加班從1.33到1.66到假日兩倍薪資。請問為何要1:1去換而不是照加班比例去換。再來年底結算會不會變成加班費加年終等於往年年終獎金呢?再來8小時可以輪班。三班制怎辦呢2班制更慘了。一天上16小時不是只有一兩天是常態且可以連續上12天班。且輪換班制。請誰受得了
多多莉 wrote:
原本7休1&rarr...(恕刪)



atoss888 wrote:
要得話一定是可以的...(恕刪)


現在很多自助加油站和無人商店,
然後我寧願給未過勞的醫生開刀,
也不願給過勞醫生開刀,
要開請英德自己去開,
死了也是罪有英德

atoss888 wrote:
不是滿街大學生.....(恕刪)



Q4:鬆綁7休1?以後連續工作12天,只能休2天?
事實:連續12天工作需經政府同意備查!且周休2日原則不變,例假可移位置,故前後14天至少4天為例休日!

這個Q4對於老闆有操作空間~因為例假可位移
例如
元月2號~10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18個小時),11號~14號給你休
元月15號~24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20個小時),25號~28號給你休
元月29號~31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6個小時)
----------------------------------------------------------
元月總共加班44個小時,月休八天加一天國定假日~符合連續上班日不超過12天,當月加班工時沒超過46小時
如果老闆這樣設定也是合法的~隔周休4天,連續上班10天才能休4天
到時再弄個"自願加班換補休單"給你簽名畫押,8小時後的1.33跟1.66都是看得到吃不到!
或許還是有好老闆給你1.33的加班費~以時薪150元來算,150*1.33*44=8778元
然後當月的4個六日,你還要把小孩假日托(保母托育費)
2個小孩假日托一個算1000元好了,2人*1000元*4天=8000元
多賺的8778元加班費-8000元假日托育費=778元,每天加2個小時才實賺778元
試問鄉民~勞基法有變好嗎?

蟲爸爸 wrote:
Q4:鬆綁7休1?以後連續工作12天,只能休2天?
事實:連續12天工作需經政府同意備查!且周休2日原則不變,例假可移位置,故前後14天至少4天為例休日!

這個Q4對於老闆有操作空間~因為例假可位移
例如
元月2號~10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18個小時),11號~14號給你休
元月15號~24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20個小時),25號~28號給你休
元月29號~31號每天上10個小時(加6個小時)
----------------------------------------------------------
元月總共加班44個小時,月休八天加一天國定假日~符合連續上班日不超過12天,當月加班工時沒超過46小時
如果老闆這樣設定也是合法的~隔周休4天,連續上班10天才能休4天
到時再弄個"自願加班換補休單"給你簽名畫押,8小時後的1.33跟1.66都是看得到吃不到!
或許還是有好老闆給你1.33的加班費~以時薪150元來算,150*1.33*44=8778元
然後當月的4個六日,你還要把小孩假日托(保母托育費)
2個小孩假日托一個算1000元好了,2人*1000元*4天=8000元
多賺的8778元加班費-8000元假日托育費=778元,每天加2個小時才實賺778元
試問鄉民~勞基法有變好嗎?


不要把惡質公司的做法說的那麼自然..
先問問你自己..
有個工作排班是連上10天休4天, 加班自動換補休-年底在1:1轉成加班費
這種公司你會去??

或者是"勞工團體"要求的"兩例"最好, 六日通通是例假. 全體勞工通通休息


famas2200 wrote:
現在很多自助加油站和無人商店,
然後我寧願給未過勞的醫生開刀,
也不願給過勞醫生開刀,
要開請英德自己去開,
死了也是罪有英德


別只是出一張嘴講..你根本做不到!!
就你在半夜的發文..這個時間電信公司需要輪班人員維護網路通訊.
你已經透過別人的輪班來完成你上網發文這件事了..

atoss888 wrote:
不要把惡質公司的做...(恕刪)


當然這種上10天休4天的公司目前可能沒有,但是新法上路後就可能會有
我用這種算法來凸顯新法的"例假日可位移"的可怕

或者未來資方可以定另一種上班方式,尤其服務業或生意興隆的工廠可能會有這種班別!
A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1跟2,然後星期3~日為正常上班日
B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3跟4,然後星期5~2為正常上班日
C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5跟6,然後星期日~4為正常上班日
這樣資方根本不用煩惱,也不用擔心星期天沒人願意來上班(有人上班還要多付加班費),每天都有人正常上班還不用多花加班費,
然後還給他們3組人馬一個月換一次班別,員工也只好乖乖配合!別說這種班別在新制上路後不會出現!
當然這種班別很彈性多樣化,適合單身的,但是有家庭有小孩的我覺得例假日可位移很不好,星期6跟日上班了小孩該怎麼辦?
原本舊制的一例一休,大都是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6為休息日,休息日上班上超過4個小時算8小時,例假日不可上班(7休1),
起碼還有親子時光!

這樣來看"例假日可位移"這招根本是給資方大開後門!
蟲爸爸 wrote:
當然這種上10天休4天的公司目前可能沒有,但是新法上路後就可能會有
我用這種算法來凸顯新法的"例假日可位移"的可怕性

或者未來資方可以定另一種上班方式,尤其服務業或生意興隆的工廠可能會有這種班別!
A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1跟2,然後星期3~日為正常上班日
B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3跟4,然後星期5~2為正常上班日
C組人員的例假日都移到星期5跟6,然後星期日~4為正常上班日
這樣資方根本不用煩惱,也不用擔心星期天沒人願意來上班(有人上班還要多付加班費),每天都有人正常上班還不用多花加班費,
然後還給他們3組人馬一個月換一次班別,員工也只好乖乖配合!別說這種班別在新制上路後不會出現!
當然這種班別很彈性多樣化,適合單身的,但是有家庭有小孩的我覺得例假日可位移很不好,星期6跟日上班了小孩該怎麼辦?
原本舊制的一例一休,大都是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6為休息日,休息日上班上超過4個小時算8小時,例假日不可上班(7休1),
起碼還有親子時光!

這樣來看"例假日可位移"這招根本是給資方大開後門!


這只是你的個人猜測, 其實也不需要你來凸顯
因為舊版的 "一例一休" 就已經可以例假日調整了.
(還可雙周調整, 週五以及下周一為例假日, 週六/周日為上班日)
也就是說舊版的 "一例一休" 就可以讓你一個月有兩周要連上六/日
再透過分組讓每周六日都有不用加班費的勞力.
但.....它有被大為利用嗎??
並沒有!!
因為勞資並非只有單方面強/弱勢.
勞工怕找不到工作, 資方也怕找不到人.
所以前面我就問過你了, 排班/加班條件都很惡劣的公司你會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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