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aug2 wrote:(1) 獎金 >=...(恕刪) 我希望這一兩天就能順利離職 但有可能還必須支援幾天。所以就算有中秋獎金 也是會退回給資方! (應該可以退吧?)下個月就是陪新同事做幾天,之後我就要拍拍屁股閃人! (多做的幾天我就不算薪水 不拿薪水了)也希望新同事待的住! (但我懷疑她應該第二天就不會再來)如果新同事不待 我就沒辦法安心閃人,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