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ergt wrote:
我想問的是:
1.年資可以這樣重新計算嗎?
2.早上8點做到下午5點半或6點幾乎沒休息是不是算超時工作?
3.曠職一天可以扣三天薪資嗎?
4.雇主可以刁難孕婦嗎?
1. 不可重新計算。
2. 標準工時是8小時,超過都是加班,另外,法定有規定工作2小時要休息10分鐘,用餐時間半小時。
3. 曠職只能扣一天本薪,及相關的獎金,不能扣三天本薪。
4. 你這問題真的是....你覺得可以嗎?
有幾項權益不要忘了。
1. 被迫離職可要求資遣費(非自然離職)。
2. 生產前可提前申請產假。
3. 安胎假期間必須給半薪(就是坐月子)。
4. 產後可申請留職停薪,申請育嬰假,政府會給你們全薪的6成薪(半年)。
vipergt wrote:
我老婆在一家私立幼...(恕刪)
直接跟勞工局諮詢
勞工局會告訴你接下來要舉證甚麼
自願放棄年資也可以簽
反正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不平等條約無法律效力
你老波簽了如果沒有被補償,反而是無效契約,而且雇主免費提供證據
============
最後是題外話
給想生孩子的上班族父母
大家將心比心吧
生孩子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想清楚再生
尤其你的老闆與同事真的是無辜的,它們不欠你甚麼,不需要為你的小孩買單
當你宣告懷孕的那一刻起,你就是 錢照領,假超多,不用付擔工作責任的人
你希望你的老闆與你的同事怎麼看待一個領錢不用做事,專給自己找麻煩的人
尤其如果是中小型企業,人員配置只是剛好滿額
你要你的主管 同事 老闆怎麼去面對這個人力缺口?
在台灣職場不是對孕婦不友善
而是現實的懷竟導致,孕婦天生就對職場的人不友善
Tom_Deng wrote:
勞工局會告訴你接下來要舉證甚麼
自願放棄年資也可以簽
反正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不平等條約無法律效力
你老波簽了如果沒有被補償,反而是無效契約,而且雇主免費提供證據...(恕刪)
文件不要亂簽(可以拍照存證),因為上法院時,有太多法官會認為你是自願放棄...
Tom_Deng wrote:
尤其你的老闆與同事真的是無辜的,它們不欠你甚麼,不需要為你的小孩買單
當你宣告懷孕的那一刻起,你就是 錢照領,假超多,不用付擔工作責任的人
你希望你的老闆與你的同事怎麼看待一個領錢不用做事,專給自己找麻煩的人...(恕刪)
這種說法有點可怕,非常仇視孕婦...
有沒有想過,她的小孩,以後要負擔老闆與同事的勞保、健保給付(世代交替),
光憑自已上班時付的一點點錢就想要滿足未來的退休生活所需,
那是不..可..能!!
還不是要以後的小孩來付的稅金、勞保費、健保費支持,
每個人都是要靠大家所生的小孩子來支撐這個社會走下去...好嗎...
當你自已有小孩子後,
看到社會上有能力生小孩子卻不願意生的人,
你真的會忍不住有一股怒氣油然而生....
因為你無法想像自已的小孩,未來將有多重的負擔要背....
http://www.wretch.cc/blog/kayh
Tom_Deng wrote:
給想生孩子的上班族父母
大家將心比心吧
生孩子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想清楚再生
尤其你的老闆與同事真的是無辜的,它們不欠你甚麼,不需要為你的小孩買單
當你宣告懷孕的那一刻起,你就是 錢照領,假超多,不用付擔工作責任的人
你希望你的老闆與你的同事怎麼看待一個領錢不用做事,專給自己找麻煩的人
尤其如果是中小型企業,人員配置只是剛好滿額
你要你的主管 同事 老闆怎麼去面對這個人力缺口?
在台灣職場不是對孕婦不友善
而是現實的懷竟導致,孕婦天生就對職場的人不友善(恕刪)
開設公司本來就要負社會責任,生兒育女更是一個國家非常重要的事情之一,補助方面是政府出錢,公司剩下的問題就只有人力缺口,而人力缺口方面有很多方式可以補
我們在公司遇過無數個懷孕同事,講真的還不就幫忙搬搬東西,其他屬於他們原本的工作,他們還是得做,到底是會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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