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bura wrote:
內文很長~ 我只是截...(恕刪)
基本上職災傷害公司未主動協助員工處理
還要求員工主動離職不然就用曠職論就是違反勞基法了
跟店長有沒有安排輕鬆工作無關好嗎
要求一家公司主管一切依照勞基法來走很困難嗎?
請醫生開過證明,他說一次只能開三天,沒好再來繼續開,開一次跟我收三百,問他什麼時候會好,醫生說一個月以上,(也許現在醫療制度就是如此)
警察呢,就是講一些風涼話,想快快下班的樣子(還幫闖紅燈的人說話)
還好我是坐著工作,只要了醫藥費就想結束關係
http://blog.xuite.net/aa22490155/twblog/130616237-%E5%8B%9E%E5%B7%A5%E6%9C%8B%E5%8F%8B%E5%80%91%EF%BC%88%E8%BB%8A%E7%A6%8D%E7%99%BC%E7%94%9F%E3%80%80%E5%A6%82%E4%BD%95%E7%88%AD%E5%8F%96%E3%80%80%E5%8B%9E%E4%BF%9D%E5%8F%8A%E5%8B%9E%E5%9F%BA%E6%B3%95%E7%9A%84%E6%AC%8A%E7%9B%8A%EF%BC%89
這資料滿舊,你還是先去問勞保局正確的處理方式,就算被辭職也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看店長也是需要跟上頭交代,所以完整的資料也是必須有,也可安排簡單的工作
如果真的都無法工作,那就先爭取權益吧,好好養傷,工作再找就有,身體的傷沒養好會辛苦一輩子
對方無照駕駛,不要簽和解書,把你的工作損失跟生活損失計算好,一併叫他負責,直接把要多少需求提給對方,不理就直接告
告到法院他也不能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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