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u520 wrote:但老闆為何都只會要員工撐一下!!一撐可能兩~三個月~甚至更久~或永遠............卻不會想把少發的薪水拿出來當獎金發呢!?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是如此...............但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若是公傷、或是婚假、產假之類的 ... 老闆仍是有付薪水有一種講法:公司那麼爛、你為什麼還不走?!
我本身做過理貨人員,原本大夜班我剛去的時候大概13個人,但是裡面領時薪的佔了一半而我是領月薪(責任制貨理完才能下班),每到大月那些時薪人員開始用各種理由請假或是不來,但只要大月一過時薪的人又會全部都跑回來做,大月少了大半人數還是一樣要把工作完成。我只能說大月的時候貨多到你搬到手軟,小月的時候晚上十二點上班大概五點就下班了(月薪的照領全薪),中間還能休大概一個半小時以上在等貨櫃來。最後我還是離職了,因為我是那群人裡面工作最認真的,正所謂同酬不同工,我做的要死,別人皮的要死累死我自己。所以覺得自己有委屈乾脆提離職,老闆永遠沒差你一個人。
mogu520 wrote:原本4個員工作的量~因一人受傷休長假~另外3人增加工作量....卻沒因此有獎金!?...(恕刪) 聽起來很公平啊你哪天受傷休長假 別人也是會遇到你說的情況啊4個人全都受傷的話 就老闆自己下來做啊 老闆要向誰討獎金?不舒服的話找個論件計酬的公司做多少領多少 做多領多 沒做沒得領
每次看到罵有人說幫資方說話可是很多案例自己捫心自問如果自己是老闆會不會這樣做...答案應該就很清楚2萬請的到人 何必花3萬我死操活操 你都不會走的人 何必對你好然後那些打混摸魚都活得很好的就代表後面有人罩這個就是現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