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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被資遣提告告不贏?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責任制這東西,...(恕刪)



離職單還沒簽,這樣它們就不能銷毀吧?另外上下班都依實際時間填寫,沒寫多或少,簽到紙我有拍照,可是忘記連同公司的招牌一起拍,禮拜一會在去拍,想問如果它們銷毀我的簽到簿該怎麼辦,感覺他們會銷毀原本的在寫一張新的
wayne1739 wrote:



賠償這部份就想...(恕刪)



那就算了,反正該拿的加班費我一定要極力爭取
責任制一樣要付加班費...更何況這種應該也沒申請。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瑪爾科 wrote:
責任制一樣要付加班費...(恕刪)



一定沒申請,他們只是一般的買賣業,申請了也過不了吧?這種的都可以過的話那以後真的沒加班費這種東西了...
love473891 wrote: 一定沒申請,他們只是一般的買賣業,申請了也過不了吧?
照你講的是買賣業那確定不適用84-1條。即使是勞動部指定適用84-1條的行業也有加班費,只是算法跟一般常規的規定不一樣。就以保全員來講,每月核定工時240H,超過的時數要算加班費。

ccy4343 wrote:
照你講的是買賣業那確...(恕刪)



有詢問勞工局了,他們有說肯定不會有
有一點讓我有點傻眼,勞工局說日後的調解他們屬中立,沒辦法促使資方支付應支付的加班費,變成說只要資方一句話不願意支付勞工局也沒辦法?最後還是得跑法院,勞工局對資方完全沒壓迫性,那憑什麼資方會因為勞工局就支付他們起初不願意支付的費用,那我直接去跑法院就好了啊,還需要調解什麼,感覺勞工局很無力,難怪台灣公司會這麼囂張就是咬定你不會跑法院提告⋯⋯而且聽說要6-8個月才有結果...對公司來說根本沒差,就算最後勝訴了,那些錢對他們而言也沒差不痛不養的...感覺好無力...還以為勞工局可以給點信心
一般來說正常求職者遇到這種事都是先跑為妙
少數的人是甘為奴隸或口袋沒錢只能被雇主壓榨

也因為舉證困難加上「資」委會偏向雇主,所以這也讓不少無良雇主敢這麼做來省錢
感覺政府對這種事都幫不上忙,只能靠工作者積極反制(離職)

要使勞工權益提升,必須有個領導人,例如國外的工黨為何台灣沒有勒?
jimi74 wrote:
一般來說正常求職者遇...(恕刪)



對啊...說句實在話,提告麻煩的是我們,對公司而言根本沒差,假如告贏了公司了不起付個幾萬塊出來,無痛癢,告輸呢?公司可能還可以反告你要求鉅額賠償,完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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