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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育嬰假,發現公司高薪低報 ; 懷孕後,開勞資協調會的經驗分享

報多報少妳看勞保單早知道了,妳自己也是有問題,報多妳也繳的多,繳少的時候妳怎麼不提出來,換做妳是老闆妳被這樣表一道怎麼樣都不會是好下場,看妳就是天兵,勞資雙方都不先溝通,妳直接檢舉你老闆是對妳多不好阿,看妳也是無心在公司,妳也不要在這邊討同情了,拿多少算多少人情留一面日後好相見!
妳自己也是自私的一方!
不用再想太多

pinkygood wrote:
看到一堆回文都再"感同身受""老闆"的心情,實在是倍感無奈,難怪台灣永遠就是鬼島,勞工工作環境也不會改善。
設立公司聘僱員工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會遇到這樣的狀況,一開始樓主的雇主就高薪低報錯在先,
而且這是很多中小企業長久以來的"陋習" !
正常的反應本來就如樓主這樣,結果一堆"雇員"都來檢討樓主,就跟現在的中國檢討台灣的民主一樣。
難怪台灣的雇傭生態沒保障不是沒有道理的,懷孕的勞工保障本來就是基本權益,看到那麼多人在那邊幫慣老闆說話,

希望這些人將來遇到類似的狀況必定能體諒慣老闆的辛勞! 千萬不要去爭取權益,以免老闆不開心。
我給人請過,現在我也自己當貿易商的老闆,如果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去創業,做剝削勞工的行為,只會讓人覺得不齒。

PS 祝福樓主早日脫離這樣的工作環境,大企業還是有大企業完善的制度。'...(恕刪)


可以理解您的想法

高薪低報,不用在請育嬰假的時候才會知道
在繳交勞保/健保費的時候,就會知道。
但是,您有沒有思考過,為什麼公司高薪低報,樓主之前一直沒反應?
這份協議是無效的吧

懂法律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我記得不管協議是什麼 只要違法 協議就不存在

mtsui wrote:
可以理解您的想法高...(恕刪)


突破盲點了!!這就是種自助餐的概念
直接到勞保局申訴!?
請問需要提出什麼舉證嗎?
直接跳過公司你沒想到公司老闆會怎麼想嗎?
如果有想在公司繼續待,我想應該先跟公司談談,不然直接去申訴會讓你在公司很難待下去
我不懂樓上那些魔人是在砲樓主什麼?
公司為了省錢違法在先,補足差額跟6%是最最最基本的權利。

在我的認知,公司為員工保勞健保跟提撥6%本來就應該依照法律足額投保,沒有足額就是違法,怎麼會去講樓主懷孕不懷孕的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之情形,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給付資遣費。

這公司已經明顯違法,反正公司不要你了,就依照這一條全部拿到,不過,以後相同的產業類別你也沒法混了,公會會發給各會員。
印象中
本薪要加上各項津貼
才是整個薪水
勞保是保本薪部份吧?
請到你
算你公司倒楣
這麼會算就不要去中小企業上班
2個小孩
講白了你不過只是想多搞點奶粉錢
根本沒打算長期專心投入工作
tppr3695a wrote:
我不懂樓上那些魔人是...(恕刪)


高薪低報,所得稅也繳得少
開版的月薪被少報約2萬5,省了很多稅
早該知道要反應的事
直到自己覺得高薪實報
在補助有相對優勢時才爭取
這叫投機取巧
一般小公司高薪低報與老闆都有默契,通常是雙贏
這時候反咬老闆一口,當然惹人非議啊
台灣就是有太多像你這樣 要假又要錢的人 唯一不要的就是努力工作 所以經濟才會衰退那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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