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co007 wrote:不分職業 不分性別 ...(恕刪)</blockquote完美我也覺得應該如此退休人人都沒貢獻應該人人平等領一樣的錢憑什麼在職高官高薪退休還要耀武揚威(健保也是不管繳多繳少~都是一樣的醫療照顧)而且總不應該讓辛苦的家庭主婦(母親)終其一生領不到一萬吧
pencotwo wrote:那我以前那些老師在外面補習班教都是夢到的嗎?補習費也是繳假的嗎?勞動部解釋函勞工可以兼職,這個你要看看有沒有民營公司在遵守勞基法出社會十多年,大概都9-10點下班但從未領過加班費而且你兼職被發現老闆要搞你是很容易的 人家解釋說的是法律規定你說的是實際上發生的事這兩個怎麼混在一起談按照規定:軍公教不能兼職,勞工可以實際上:軍公教只要不被發現都沒事勞工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公司不能對你怎樣,但老闆要搞你,你也沒轍以前的確很多老師在兼補習班但是以前也不像現在動不動就有人爆料且那個時候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多讀一點書別忘了,那時候大學錄取率可是很低的,應該30%不到吧民營公司不遵守勞基法,那是政府查核不嚴再加上罰款不重造成的以前我也常常很晚下班,9-10點還算早但現在幾乎都準時下班,就算有加班也沒超過9點,而且公司都有給補休管你什麼一例一休或是周休二日,加強查核和加重罰款才是重點真的要比,比不完啦一個朋友在公家機關,看似很爽,但假日常常要配合活動休不了假,還沒加班費真的爽嗎?我覺得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一個朋友是軍人,那就不用說了,自己當兵時24小時待命,一個月休8天,誰在跟你一周40小時阿我想,老師也沒好到哪去,備課、家庭訪問....出去玩還不敢打卡,怕家長看到會不爽自己是勞工,比來比去,好像我還比較好一個小小的台灣,不斷用這些來撕裂族群,我是搞不懂啦要改革嗎?當然要,不合理、不合現況的法規都該修改但不可溯及既往,這是原則立法委員的腦袋也該改一改
Judge2007 wrote:過去是恩給制,政府...(恕刪) 勞工繳不到稅代表薪資低好嗎 !再者勞工繳的稅少代表他以後可領到的退休金也較少,相對的老闆支出成本也比較少 ,很多老闆都是低報勞工的薪資!你把勞工的悲哀當成勞工很喜歡這樣 ,真是莫名其妙 !還有軍公教繳稅 ,政府也幫軍公教作補救措施,實際上等於沒繳到稅
我個人認為軍警消領多點是應該的 ,畢竟要隨時待命及危險性 ,但公教跟勞工作的事性質多雷同 ,如私校老師和公務機關的聘雇人員作的事跟公立學校老師和公務機關的公務人員不都一樣 ,所以公教併入勞保比較說得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