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公司搞不清楚資遣條件.... 樓主是孕婦在勞基法裡更是難以任意資遣的對象先不用理會公司資遣啦~~ 先跟人事主管談談 真的沒的談 就到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調解以樓主孕婦身份 光調解前就贏一半了~~ 調解期間照常去上班不用理會公司 如果公司硬不讓你去上只要法院確認顧傭關係存在調解期間薪水公司也是要照給
陽光33 wrote:4/26我收到公司寄出的終止雇用契約,理由是:因工作績效(我是業務,我1-3月業績都有達標)及職務能力未達公司標準且有相當落差無法通過試用。...(恕刪) 這要問施主你圖的是甚麼?1.出一口氣2.要更多的錢3.繼續工作如果是1 or 2就告吧,雖然這勞動局一直以來站在資方,但孕婦有免死金牌,贏面大如果是3.就不用了,告過公司的員工,在公司及主管心中是黑到發亮的如果你回去繼續工作,公司使出所有刁難你的動作,不是更難堪嗎?
說個故事。有時候不一定對的就是對的。以前有個員工來剛應徵來上班,第三天告知懷孕。公司只好自認倒楣,產假、產檢該給的都給了。好不容易熬過了一年,第二年這位偉大的員工再度懷孕,然後,繼續循環。由於,公司小(10人以下),業務性質特殊,所以每一次該員工這種長期的產假,公司都很辛苦的熬過去。然後...........然後,這位員工在第二次產假休完、該領的錢領完、福利享完...然後就離職了。你說公司不好嗎?!老員工待了十幾年都有好幾個。再好的制度都是被玩壞了!孕婦無敵的時候,老實人還是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