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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7個月,公司以未過試用期資遣!合理嗎? 請大家幫忙

每個媽媽身體狀況不一樣
擠奶的方式及時間都不一樣
這種只問一個哺乳母親例子,就妄下斷言的主管及公司
用加監視器侵犯隱私,還把人家解雇
可能會被告到翻掉喔!
這公司搞不清楚資遣條件.... 樓主是孕婦在勞基法裡更是難以任意資遣的對象

先不用理會公司資遣啦~~ 先跟人事主管談談 真的沒的談 就到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調解

以樓主孕婦身份 光調解前就贏一半了~~ 調解期間照常去上班不用理會公司 如果公司硬不讓你去上
只要法院確認顧傭關係存在調解期間薪水公司也是要照給

陽光33 wrote:
4/26我收到公司寄出的終止雇用契約,理由是:因工作績效(我是業務,我1-3月業績都有達標)及職務能力未達公司標準且有相當落差無法通過試用。...(恕刪)


這要問施主你圖的是甚麼?

1.出一口氣
2.要更多的錢
3.繼續工作


如果是1 or 2就告吧,雖然這勞動局一直以來站在資方,但孕婦有免死金牌,贏面大

如果是3.就不用了,告過公司的員工,在公司及主管心中是黑到發亮的
如果你回去繼續工作,公司使出所有刁難你的動作,不是更難堪嗎?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其實不管有沒懷孕,
要解雇都要有相當的理由,

像是未達要求這種都要能講得出具體事實,
如果有疑慮,可以要求公司說明或是直接跟勞工局檢舉,

我覺得
妳的最大問題是
就職前
明確告訴公司你有孕
公司在聘任你的時候
就知道妳懷孕了
現在遣散你
可以說和懷孕沒關係
是你的能力問題
以上
並要求
她在有監視器的房間內擠奶並要求
她在有監視器的房間內擠奶並要求
她在有監視器的房間內擠奶







;;; 不相信有公司敢這樣做

說個故事。

有時候不一定對的就是對的。

以前有個員工來剛應徵來上班,第三天告知懷孕。
公司只好自認倒楣,
產假、產檢該給的都給了。
好不容易熬過了一年,第二年這位偉大的員工再度懷孕,
然後,繼續循環。

由於,公司小(10人以下),業務性質特殊,
所以每一次該員工這種長期的產假,公司都很辛苦的熬過去。

然後...........

然後,這位員工在第二次產假休完、該領的錢領完、福利享完...
然後就離職了。

你說公司不好嗎?!老員工待了十幾年都有好幾個。
再好的制度都是被玩壞了!

孕婦無敵的時候,老實人還是悶啊!
黑皮~~
mariase wrote:
https://eeweb...(恕刪)


大大其實不用緊張 你公司都有依照勞基法 所以被公司資遣你可以商談申請育兒津貼 回來再資遣 又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沒有所謂的試用期,第一天上工就是正式員工

建議樓主直接找勞工局詢問比較快

Medesigner wrote:
因工作績效(我是業...(恕刪)


請問..現在還有那一則法條有註明 (試用期),呢??

能否解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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