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該給的沒給,弄出了一個 "國民旅遊卡" ,然而..... 這個 "國民旅遊卡" 並不是所有的 中華民國的 "國民"擁有的,是只有 "公務人員" 的國民才能擁有,可是....... 卻是 台灣所有的 “國民” 買單來付這一筆錢。
後來..... 所謂的 "國民旅遊卡" 絕大部分的花費,並沒有花在 當初設定的 "旅遊"上面,反而變成 特權的 "消費信用卡",甚至...... 許多的公務人員,卻是拿來 "假消費" 來 拿現金。
原本的怪 "政策",變成更奇怪的 公務人員拿現金,或是購物金的 "對策",這一種 不公、不義的政策,當然是應該要廢除的。
eclose wrote:
哈哈,這發文真是再次印證了,這島國人民無知程度全球第三,不是浪得虛名。...(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