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幫你想到辦法了
你這收費不能太便宜
找個業餘演員要很會演懺悔表情 給很多薪水(當然要他自己同意)
最重要的是讓法官感覺他可以"教化"(這是重點)....
然後執行讓想安樂死的意外死去 然後自首(加分喔)
過幾年就可以出來了(或許還可以回鍋執業)
台灣 殺自己老婆+2個女兒+直播都不用死刑了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這種職業 應該有人會應徵
想死的卻死不了,在台灣由於人文道德觀念的關係,要開放很難
誰願意背負不好的名聲去促成這些法條的通過
我個人是贊成,最近女友因病過世,看了她的手機才知道
她活得很痛苦,也想安樂死,可是台灣沒有相關合法的法令
也不敢讓我知道怕我難過,撐著身體到走的那一刻,
很多病人,雖然意識清醒
但是身體已經無法自己控制,只能躺著或坐在輪椅,食衣住行都需要讓人照顧,
有些家庭無法專人照顧,會請外勞照顧,
外勞素質有好有壞,遇到好的就算了,像我女友遇到的,品行差、又沒耐心
會偷錢偷打越洋電話,到後期連餵飯都沒餵完飯就端走,又不能說換仲介就會馬上換給你
病人活得有尊嚴嗎?對於一個神智清醒,生活卻需要幫助的人,沒有尊嚴的生活,
真的不如早點離開這臭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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