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豬 wrote:
今天工廠裁員了,接到...(恕刪)</blockquote
makecomputer wrote:
做半年,領1萬多
這不是員工
是工讀生...(恕刪)
不一定 假設 a 一個月 3萬
做一年被資遣 公司 該給他的 資遣費是 最後六個月的平均 (3+3+3+3+3+3)/6 = 3
在乘上 一年是 0.5個基數 但是樓主做半年 就是 0.25個基數
3*0.25 = 0.75
也就說 a 一個月領3萬 沒任何加班費 做了半年被資遣
公司應該付給他 7500 元
一間工讀生 可以領 3萬的月薪 告知一下吧
小兔豬 wrote:
今天工廠裁員了,接到通知說做到今天,辦完手續,就離開工廠。做半年,領1萬多。
照理說雇主必須提前10天通知你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即使公司叫你做到當天,但還是必須付法令上規定預告期間的薪水
所以你可以拿到相當於10天的薪水,大約是1/3月薪
另外你工作半年的話,可以拿到大約1/2月薪的資遣費
(資遣費給與標準如下:a.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b.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所稱「以比例計給之」,先將未滿一個月之畸零工作年資,以一個月計,再將未滿一年之畸零工作年資,以月數換成年之比例計算。)
因此你應該可以領到大約是5/6月薪的錢
但你說你只領到1萬多,雇主是不是給少了?
假設你月薪3萬的話,可以領到大約是2萬5的錢
(30000 * 5/6 = 25000)
http://www.mol.gov.tw/23323/23324/23343/
雇主資遣我時應該做些什麼?
雇主如果合法資遣勞工,因為勞工離職之原因為雇主經營管理所造成,爰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相關義務,如雇主請勞工離職時,須提早告知(預告義務),且於預告期間應給予勞工一定期間之假期外出找工作(謀職假),另為便於政府掌握該勞工被資遣之情況,以期盡速協助其重返職場,以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爰規定雇主需於勞工離職日一定期間內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大量解僱及資遣通報義務)。
預告義務
老闆請我離開時,應提早跟我說
大量解僱通報義務
老闆大量資遣勞工,應通報當地勞工局(處)
資遣通報義務
老闆資遣勞工時,應於勞工離職10日前通報當地勞工局(處)。
http://www.mol.gov.tw/23323/23324/23371/
我被資遣後有什麼應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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