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跟她朋友合伙開過一家小店,店都幾乎是她在顧,有薪水領。
經營是兩個人共同經營,進什麼貨,每次進貨要用多少錢等等都是兩個人講好,
有盈餘依出資比例分成,有賠錢就從出資的錢扣。我女朋友說,那種「每天
結帳在算錢就知道自己今天可以拿多少」的那種感覺是跟光領薪水完全不一樣的。
我也是領人薪水,公司賺錢如果願意多分我當然爽,但公司不賺錢,講老實話
我不會奉陪到底。而且要是公司都賺錢,就沒話講,公司要是沒賺錢,員工不會
認為那個是「多領的沒領到」而是怎麼我「該領的沒領到」!到時就是
「老闆不會經營」甚至「老闆應該帶賽」的想法都出來了。
樓上講的很好,員工之間計較的是「為什麼我出比較多力怎麼沒拿比較多?」
獎金平分萬萬不可為!寧可像上面有人說的,把這筆錢拿去做員工旅遊都好。
反而大家會覺得「這家公司福利還不錯」。真的覺得有能力不錯,沒有他不行的,
可以邀他進來做股東一起經營,一起承擔風險。但最好還是不要有任何一個
是很難以被取代,離職公司會出問題的人,長遠來看會比較好。
另外七個人每月淨利200k還是等淨利再衝高一點,有一定的資金來吸收風險
衝擊再說...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舉例來說,大家一起去衝同樣的店營業額,所以不會有惡性競爭。假如業績門檻是營業額10萬,這個月營業額是12萬,差額2萬就是大家能抽的獎金,但抽給的規則每個人不同。
目前為止我們老闆用這個方法超過三年都可正常執行,而且沒出現員工之間惡性競爭,員工之間也願意互補(例如協調排休時間、突然身體不舒服需要看醫生之類的),更重要的是員工不會覺得這個獎金是老闆應該給的,會認為這是他努力賺來的。
發季績效獎金就好
不然會弄到天怒人怨眾叛親離
你會覺得,我把員工當家人?還讓他們當股東當老闆?
這樣會眾叛親離? 有這種事?
別懷疑,每天都在發生
拿台南著名全生小吃來看就知道了(轉載無法認定事實與否)
老闆獨資開的店,和員工平均分享盈餘
老闆老了身體不好了,連叫兒子去接班都不行
弄到最後乾脆(或根本想很久了?)老員工合資去開一間福生在全生隔壁
網路原文
為了什麼? 人的私心? 分四份變成分三份就好?
你真的不缺錢,明天開始就不靠這店賺錢,也不想留給家人繼承的話
直接把公司送人過戶就好
不用搞那麼麻煩
而且這樣還能留得感情在,而不是家財散盡還惹得眾叛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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