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一年休 116 天
加上特休 7-10 天 (抓平均值 8 天)
一年休 8 天,工休 124 天
一年還會碰上一兩次颱風假
大約就做三休一了 (老闆付 30日薪,只買到 20日勞動力)
這樣老闆怎受得了
最後老闆就是壓低薪資或是乾脆不請人
最後受害者一定是勞工!!
勞方資方穿同一條褲子
誰也少不了誰...
資方付錢買勞方勞動力
付出回饋兩方要公平合理
放有薪假看起來很爽
爽過頭了..高失業率跟後頭者來!!
作二休五勞資雙方來講
應該算公平合理,
勞工團體應該爭取
相對合理的薪資(勞工要的是錢養家活口)
而不是休假,不斷擴張
勞工權益.不是幫勞工
是在害勞工..害老闆養不起勞工
害勞工沒人聘用,害台灣競爭力
一點一點流失!!
ps:我是勞方,不是資方
我需要錢.不需要額外的休假!!
hydrastar wrote:
勞工的權益要靠大家...(恕刪)
bosimeiya wrote:
多放一天假企業人力...(恕刪)
sean90175 wrote:
說真的,勞工數永遠比老闆多,所以抗議要放假的絕對比較多,不過可以自己當當看老闆就知道其中壓力。
老闆的壓力不是員工可以體會的,公司倒閉,員工拍拍屁股走人,老闆呢? 四、五十歲的人誰要用? 一生的投資搞不好就沒了。
不過人總是看到老闆過很爽,不就仇富心態? 多少老闆是沒賺錢的? 我們看不到,因為已經倒閉了。
當然這個假放下去,大企業可能少賺一點,但小企業或小公司可能會無法生存。
我想我等下一定會被炮。
忍不住要回你了,
我也是老闆,請了14個員工,這幾年利潤越來越少,
好在房子還是自己的,
但是每個月的利潤幾乎只剩下應該扣掉的房租,
不知道還能撐多久,
有時候想想算了,我就是那個不爭氣的老闆,
居然經營到利潤只剩下房租是自己的,
哪天想不開就不做了,房子出租,日子也清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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