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se611 wrote:我聽到關鍵字:台南...(恕刪) 沒錯總是可以找到需要這份薪水的年輕人(他還要挑年紀?是吧?)但流動率會很高,他的認知反正工作內容又不難,南部還有一家保全公司,多年前便北上拓點,裡面的經理級都是靠行制,競標用公司名義,專門低價搶標,搶到自己找員工,一切都跟公司無關了。
很多公司其實也不是那麼缺人,就會慣用人海戰術,找些免費的工讀生來;不是不想花錢,花不起錢,而是可以省到錢,條件開的苛刻,若是沒有人願意做,一段時間後肯定會調整的。也有可能是該公司故意做的考題也說不定。建議大大~詢問一下大家,該公司是否為有發展性的公司,還是一家亂七八糟的公司,
72889 wrote:呵呵呵我們市長還是以前當過勞委會主委的咧看看敝市也是一堆公司沒按勞基法來走的啊只能說台灣的慣老闆很多而這情況越南部越嚴重啊(恕刪) 偏偏這些南部的市長滿意度都高人一等真讓人想不透
如果不怕吃苦的話,這個挺不錯的加一加應該比22K好吧http://academy.coa.gov.tw/list.php?id=745105年度學生暑期農業打工實施原則壹、 計畫緣起及目標: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增進青年瞭解農業職場,提早規劃職涯,提供暑期農業職場打工體驗之機會,同時透過青年之創造力,促進農業產業之活化與農村永續發展。二、於農民學院網農業聯合徵才平台提供暑期農業打工之職缺,並酌發學生打工獎勵金,105年度原則提供500個名額。貳、 執行期間:10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參、 執行單位:一、中華民國農會:1.負責計畫統籌、受理打工資料收件、補助經費核銷2.辦理農業打工相關保險服務。二、冠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網路平台資料維護與聯繫作業1.本會「農民學院網」:http://academy.coa.gov.tw2.1111人力銀行「農業聯合徵才平台」:http://www.1111.com.tw/14SP/agrowork/index.asp肆、 實施對象:一、 農業打工學生:(一) 資格條件:1.年齡18歲以上在學學生或領有高中(職)以上畢證書之應屆畢業生。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徵農業打工: (1)徵才單位負責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2)徵才單位原僱用之在職員工。(二)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三) 申請程序:1.先於本會「農民學院網」http://academy.coa.gov.tw註冊2.至「農業聯合徵才平台」http://www.1111.com.tw/14SP/agrowork/index.asp投遞履歷。(四) 報到及打工應遵守事項:1.打工學生至徵才單位報到後,應檢附學生證、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未滿20歲之學生,應檢附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書(附件1)。2.打工學生應於報到後3日內將報到單(附件2)傳送至中華民國農會錄案確認(TEL:04-24853063#260,FAX:04-24854573或Email:513@farmer.org.tw)3.打工學生應遵守徵才單位之工作規定進行工作,每日依實際工作時間簽到、簽退。二、 徵才單位(農場):(一) 資格條件1.依農場登記規則取得農場登記證之農場。2.領有相關事業許可證之種苗場、畜牧場、禽畜種原生產場所、屠宰場、合作農場等。3.取得許可登記證或列入專案輔導之休閒農場。4.依本會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完成登記之農業產銷班。5.取得特定漁業執照、漁業權漁業證照或陸上魚塭養殖登記證之經營或作業場所。6.農業企業機構。7.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二) 申請程序:1.依本會農業聯合徵才平台申請表格上網填寫申請文件。2.徵才單位上述申請文件經本會相關單位就徵才單位之資格條件審核。3.申請文件審核通過後,於本會「農民學院網」或1111人力銀行「農業聯合徵才平台」辦理線上求才登錄。(三) 應遵守事項:1.徵才單位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核給農業打工學生薪資,且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第21條所規範基本工資之數額,並不得以本會所發放之獎勵金充抵工資。2.打工學生勞保、勞退提撥,由各徵才單位依法自行辦理;健保補充保費,請依法辦理申報扣繳。農場屬農業產銷班或家庭農場,未能依規定為農業打工學生辦理勞保、健保者,應與農業打工學生簽署自行投保切結書。3.於報到時清楚向打工學生說明工資、工時、勞保、勞退、健保補充保費、福利、智慧財產權等權利義務,並簽訂工作契約。4.應辦理工作說明或講習,並具教學指導熱忱,指導農業打工學生學習工作所需專業知識技術及農場經營管理實務。5.輔導打工學生確實完成工作,與每日簽到、簽退。6.配合計畫執行單位之訪視安排、提供資料及協助聯繫打工學生。伍、 獎勵及保險:一、 學生打工獎勵金:(一)打工學生於104年6-9月期間,每個月工作20日以上(以每日8小時計算),由本會核發打工獎勵金每人每月新臺幣3,200元,以每人補助2個月為限。(二)每個月工作10日以上未滿20日(以每日8小時計算),由本會核發打工獎勵金每人每月新臺幣1,600元。(三)每個月工作未滿10日者,不予核發獎勵金。(四)105年度學生打工獎勵金之補助名額以500名為原則。二、 農場輔導費:(一)徵才單位應核給農業打工學生基本工資以上薪資,並不得以本會所發放之獎勵金充抵薪資。(二)徵才單位於本年6至9月間輔導打工學生超過20日者,每個月輔導1位打工學生,由本會核發1,000元之農場輔導費;輔導10日未滿20日者核發500元之農場輔導費,未滿10日者不予核發,最多補助2個月。(三)每家農場每月最多補助10人之農場輔導費為原則。三、 保險:本會提供學生暑假農業打工期間每人保額二百萬元之意外保險及傷害醫療保險,農業打工學生應於報到後3日內將保險所需資訊送中華民國農會辦理。陸、 獎勵金及輔導費核發方式:參與農業打工學生或徵才單位應按每個月實際工作日數(或累計總時數)向中華民國農會申請學生打工獎勵金或農場輔導費,請領作業如下:一、 打工獎勵金核發方式:(一)參與農業打工學生應於每月5日前,備妥(1)前一個月工作簽到退單影本(如附件3)、(2)前一個月打工獎勵金領據(如附件4)、(3)請領人銀行帳戶之存摺正面影本下列資料,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農會(地址:41270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522號,信封請註明:申請105年度學生暑期農業打工實施作業計畫-農業打工獎勵金)。(二)審核通過後,由本計畫執行單位將獎勵金匯入打工學生所提供之銀行帳戶;審核未通過者,應敘明理由書面通知。二、 農場輔導費:(一)徵才單位應於9月5日前,備妥(1)檢附打工學生工作簽到退單影本、(2)農場輔導費領據(如附件5)、(3)請領人銀行帳戶之存摺正面影本,掛號郵寄至計畫執行單位(地址:41270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522號信封請註明:申請105年度學生暑期農業打工實施作業計畫-農場輔導費)。(二)審核通過後,由本計畫執行單位將輔導費匯入徵才單位所提供之銀行帳戶;審核未通過者,應敘明理由書面通知農場負責人。柒、 其他注意事項:一、 本計畫工作時間依勞基法規範辦理,需延長工作時數者,應經雙方同意,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休假日得依各徵才單位實際工作的狀況作調整;打工學生於服務期間請事、病假,徵才單位可以補班方式處理,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二、 打工學生於打工期間如需參與徵才單位辦理之相關訓練(含職前與在職),其訓練期間視同正式工作,應給予公假,並給付薪資。三、 打工學生於工作期間之膳宿、交通事宜自行處理,徵才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要,提供必要協助。四、 打工期間若遇颱風等天災,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已核發之輔導費或打工獎勵金應予追繳:(一)有重複申領情事者。(二)僱用徵才單位負責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該徵才單位原僱用之在職員工。(三)經審核後資格不符者。捌、 預期效益一、開拓農業服務職場,增加青年接觸多元職場機會,協助青年建立職涯目標及方向,提升就業力。二、提供青年從農業打工當中,學習人際相處、團隊合作、獨立、敬業精神,學以活用,強化終身學習及就業競爭力。‧附件下載:附件1、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2、報到單附件3、工作簽到退單附件4、打工獎勵金領據附件5、農場輔導費領據農業打工趣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