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勞工局也沒用,就算勞工局說你可以放假日,但公司堅持不給放,你又能如何?如果想繼續做,就跟公司表明你想繼續做,放不放假日也沒關係,只有這樣公司才可能讓你繼續待!如堅持要放假日,只能另找工作,現在職場的環境就是如此。jerrywall wrote: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姐...(恕刪)
喜歡有甚麼用 重點是這薪水 連白天班 照紅字放假 都嫌少了喜歡不能當飯吃 也不能拿來養小孩 更不能拿來繳貸款...學生時時在小7打工 大夜班剛進去也有個2萬72萬 大夜班....別說買房了 租房子 都快不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