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aabkgh wrote:
但是剛剛她提出了病假申請30天,附上醫生證明,事假15天+留職停薪一年的申請
貴公司遇到懂法規的老仙角了!!
這篇文章參考看看:
http://53973000.blogspot.tw/2015/04/blog-post_93.html#gsc.tab=0
但也許當時她跟老闆在APP上提離職,根本就不是真的有意要離職
而是要表達或抗議些甚麼?? 沒想到老闆答應她 並招募妳進公司後
她開始耍無賴?? 病假 事假 留職停薪 通通來...
(話說事假"15天" 似乎是不合勞基法保障範圍的一年14天)
亦或許她就是為了想要領"資遣費",才搞出後續一堆行為??
這件事要處理就要盡快,別等到她懷孕了才處理,那貴公司就更麻煩了~~~
您老闆的APP證明一定要好好留存,這對以後上法院 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