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TIAC 47 wrote:
你的回文,只證明了...(恕刪)
我沒說很簡單,我有說這是要看你敢不敢而已
不敢就只好接受繼續下去,只要你還想繼續留下來一定是要接受諸多不合理要求。
離開或許陣痛期很長甚至可能下一份會更差但也有可能會更好,沒去試過啥都不知道。
我年輕時也換過很多工作,其中一份還是在老婆懷孕快生產時,那時啥都要錢,整個積蓄都拿去月子中心和租屋,存款只有20000緊急預備金。有過半年是處於去餐廳當垃圾場清潔人員,家都不敢回,只能先在公司用冷水先洗澡再回去不然家裡會超臭的窘境。
小孟紘 wrote:
之前有其他公司有來找我談(待遇我還蠻滿意的),我就順勢跟現在的公司談薪水
正好現在的公司也沒有人了,所以現在的老闆就提出比新公司更好了薪水來請我,那時候是今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