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義
因為是特戰部隊退伍
所以馬上錄取
工作內容是在工業區 光泉工廠的門口固定警衛
記得是
月休4天
一天上8或12小時(太久了 但是記得不是完全12小時)
如果上比較多夜班
一個月有3萬4
否則是3萬左右
衣服公司提供
但是要待滿半年還是多久
否則要負擔制服的錢
那是民國 87年的事了
在這鄉下地方。3萬4對新鮮人算多了
不過我後來沒去上班
行行出狀元
延長壽也是從基層做起來的
我後來進入醫院上班
當時 月休7天
每天8小時
月薪只有2萬6
後來的工作比較輕鬆 假也多
但是薪資就很少了
真不知道年輕的自己在想什麼
不過也因為這個工作
醫院年年調薪
與醫院開協調會
後來又去進修 考取執照
同一個工作
同樣的工作內容
目前的待遇已經算很不錯了(不要跟MO01的神人比的話)
英雄不怕出生低
要堅持。不要一年換365個工作
要敢爭取自己應有的福利
最重要的是要投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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