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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

HANG CCD wrote:有正職嗎 感覺像試用完忙碌期結束 踢人


從我進公司就是實習門市這樣?
也沒聽過上面說要轉正職還是什麼的~
estroout wrote:可以分享全身照嗎!? 哈哈... 怎麼...(恕刪)


我在屏東 呵呵
Devil-X wrote:老闆固定花2~3萬可以請到年輕又漂亮的女...(恕刪)


是沒錯 只是沒有適當的原因而糟解雇 這才真的讓人錯愕不已
wdjwdj wrote: 您應該是沒有處理過資遣相關的事務吧~...(恕刪)


在我的感覺 是好來好去就好 沒有什麼好爭執的

可能就剛好運氣不好吧哈哈
Tom.Huang76 wrote:這次的經驗,也可以學習到遇到非自願離職時...(恕刪)


好 謝謝你!
fushun123 wrote: 不過遣散費一定是少到可以忽略了


我想也是
資遣費線上計算

填寫示範如下圖
請自行參考



3個月年資
計算基數會很低
連1個月的60%都沒有

15151515151515.....湊字數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silencenadir wrote:資遣費線上計算 填寫示範如下圖 請自行...(恕刪)



我有試算過*
謝謝你哦

wdjwdj wrote:
您應該是沒有處理過資遣相關的事務吧~
不要誤導人家!


現在法院在審理這種案子,其實法官的心證都非常偏勞工
基本上我看了這麼多員工告雇主不當資遣的案子,絕大多數都是員工贏。
員工贏了之後,不但雇主得請員工回去上班,連打官司期間員工的薪水也得照付,不但薪水得付,還得付利息咧~~!!


因此照樓主這個情況,說真的只是想不想跟他玩而已,若真的敢告下去,99%的機會會贏,前提是你這段期間要陪他玩就是了~...(恕刪)


非爭論

請你問問上過法庭的人

有多少東西要準備、要花多少時間、交通、精力、金錢、要找過多少人、打多少電話

然後你再看看樓主有沒有必要為了幾千塊錢OOXX

當然!如果是為了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就當我都沒說!!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都是廠商自己偷搞員工的cost down而已,只要不是你自己"自願"遞辭呈
就有權要求資遣費跟非志願離職證明(拿著這個證明 ,去就業服務處就可以免費申請職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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