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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被耍,感謝信理由超爛


Kao0911 wrote:
就算求職不提供履歷表...(恕刪)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分享自身公司的經驗

是金融業,同仁做不爽離職了

就跟高階主管要人

我就開始去104翻,翻了10各篩選5個

5個面試留3個

先從最合適的開始送

結果要用人處經理同意了

變成總部的副總有意見,原因是專業證照不夠多

退回來,改送第二個,專業證照夠多,換總經理有意見,怎麼不是碩士畢業

退回來,改送第三個,最後一各了,其實是處裡最不想要的,但要快補人不然明年會少一個人頭,還是送了

前面被退了兩次,結果換人資有意見了,這個人念的學校不是國立的

所以改從廠商那邊找.........

結果從廠商那邊挖來的,沒碩士,證照也只有一張,直接onBoard.......
JimmyXyang wrote:
我覺得國家應該立法
<<企業面試法>>
應該要付給受試者:面試時數x最低時薪+最低車馬費(例:70元)
然後錄取時應付錄取訂金(例:月薪的一週等分=22k/4)
如錄取離報到每超過1個月,訂金多一週這樣子
當然,錄取且真的讓受試者報到時,訂金免費,歸算在預付薪水上
如此一來,對受試者才有保障啊
浪費掉的時間要找誰賠,在公司門口堵人資還蓋老闆布袋嗎?
很討厭這種遇到衰事算了的心態
人遇瘋狗一生也不過幾次,但面試遇瘋子是可能無數次的
希望勞工局可以詳鑑之

嗯...閣下的發言算是發牢騷嗎? 希望其他年輕的朋友千萬不要有類似的想法!

站在求職者的立場,當然會認為資方是不是在玩弄人,
事實上不少求職者,就算接收了正式的offer,最後還是沒有報到,
有些求職者正式報到不到一星期就說要離職,更甚者就乾脆不來上班也不通知...
那請問是不是也要立法來逞罰這些求職者呢?

總之,沒有拿到正式的offer/合約前,一切都不算數,這個在很多方面都是成立的!

intercgw wrote:
分享自身公司的經驗是...(恕刪)

真的是求職者氣憤 用人單位無奈 高層無知
消消氣吧

我還有碰過面試五次的 花了兩個月
全部PASS

要我下星期去上班
最後開一個鳥薪水給我
大概只有我第一次面試提的一半

當場打電話給總經理開始繳...
如果是這樣的體制的公司,不進去也罷!!
沒錯沒錯
15151515151515

wang9654 wrote:
我朋友要我跟大家說謝...(恕刪)


誰有原文看不到

miklle wrote:
在台灣 有 "神" "基" "通" "寶" "海" 字的公司 ;

我一律不考慮 !!!!.

"碩"字考慮嗎?在業界也是以惡性加班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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