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eakao wrote:
但公司會不會因為你在一月底二月初提,但可能那時間點的年終核定都還沒下來,遇到反正你要走,就給你少一點的年終,或是技術性扣年終(因為你也不知道本來可以拿多少),或是乾脆要你提早走,因為三月閃人,已很明顯,就是拿完年終才走~~
很怕公司會有這樣的情況~~
...(恕刪)
這種狀況~~非常可能有啊
公司會認為你都已經要走了~~何必在給你年終~也不是少給或技術性扣
狠一點的公司有可能一毛都不給~
你~~~沒有任何法令支持你該領年終
除非當時的雇佣契約裡有提到會有年終~且說明給幾個月
如果真的想領年終~看可否跟新公司研議到職時間延後
或者是舊公司領完年終提出離職~但得保證會交接完畢
又或者跟新公司說明~舊公司這邊有點問題~你會先到新公司報到~但有可能會請幾天假~務必先告知詢問新公司是否接受~
而舊公司這邊也是邊請假邊上班~把時間拖到舊公司規定完畢(但這只適用你舊公司離職時間點跟新公司報到時間點重覆在一星期內.若兩者重覆超過一星期.到新公司就常請假也會被念吧)
我就有經驗~新公司主管要我先報到~然後他同意讓我報到後請幾天假繼續完成舊公司的交接
但~拖太久他也不願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