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225214 wrote:我底薪16xxx而已,但加上獎金等等,月31000, 月休15天12小...(恕刪) 不少網友都依直在討論底薪..我覺得有點混淆..1. 無論底薪是多少..總薪(加上各種名目津貼)如果高於勞基法最低工資就算合法..2. 很多公司的「底薪」其實真正名義不叫「底薪」..只是用來計算職級、獎金的基底..比較像基薪..3. 正職月薪制..如果總薪低於勞基法最低工資就是不合法..與「底薪」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