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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惡意扣留退休金

這是民事官司

並不需要請律師

而且贏的判例一大堆

可以上網查判決書

即使輸得話...

也只是要付法院的訴訟費用

並不會衍生出其它誣告或詐欺等刑事罪名

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

是為了要避免像黑道那樣私下處理的情形

這種案例

我也碰過

不過我是代表資方處理的

雖然知道會被對方釘得死死的

但是還是要打下去

因為這種事

進入法院審判庭前

會經過無數次的調解程序

又二審制

所以說

即使樓主打贏了

也是好幾年後

才會拿到錢

以公司的立場

現在給你那麼多

跟好幾年再給你

它幹嘛現在給你

反正像這種財團養的律師一堆

不怕跟你磨

所以日後樓主在調解時

若是金額差不多時

就該放手

感謝版上各位前輩提供的意見,不管是正面還是反面,小弟都欣然接受,每個人對退休金制度的見解不同,法官的裁量自然也會有不同,詢問過律師,150萬以上的金額,是可以打到三審的,不論結果是輸或贏,至少我們努力地去爭取過了,勞基法的退休金的基數為退休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這是法令的規範,或許當初立法並不完善,有投機的空間,但法就是法,任何制度的實行都要有個法源依據,公司未依照勞基法給付,一開始就己經違法了,當然未來若確定違法,處罰的金額對公司而言也是九牛一毛,但我想藉由司法的制度及媒體的報導,讓所有受薪階級的朋友們,知道自己的權利,並沒有任何一條法令,明令禁止在退休前不能將自己的薪資衝高,相關政府單位或公司未來若覺得制度有漏洞,應該從修法或修改公司內規來防制,而不能因為自己是退休金支付的一方而單方面認定,是否要照勞基法的規定來給付,如果是這樣,那這社會就是人制而不是法制了!

就如同現有的稅法制度,多年以來對富人而言存在有許多漏洞,利用這漏洞來避稅,也是合法的,是國稅局一步一步修正稅法的條文,讓立法院三讀通過,才讓避稅的空間越來越小,以達到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就連政府機關也無權在沒有法令的依據下,直接裁定富人所採取的避稅是違法的,一個民主社會,本就是法、理、情,法是第一,法有爭議再來看理,怎麼能夠直接跳過法而直接用理來推斷是否違法呢?

也許,我們成功的機會很小,也或許耗時費日,但對不公不義的事,我想人人都有權利來讓司法裁定或社會大眾了解,或許表面上看來的只是關乎個人的利益,但過去有多少的人因怕麻煩而未爭取,未來又有多少的人因不了解而喪失權利,在景氣低迷的現今,弱勢的勞工族群若不團結,只會讓強勢的資方予取予求,資訊的不對稱,造就更多的不公平,我們願意來打這一場沒有把握的戰爭!
小弟最近也有類似的情況,最近一年因為我們這個行業景氣大好,我平均每個月獎金都多好幾十萬,因為公司在94年新舊制轉換時,沒有結清我們這些人的年資,所以,我也動心起念,想趁這個時機和公司申請退休,這樣可以多領好幾百萬,只是不知道公司會不會找什麼理由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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