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HR 的公司,通常都可以準時上下班吧!小弟公司不大,牌價大概才82塊公司規定朝9 晚6,但如果0830上班,1730就可下班。時數夠就可。超過30分鐘,可申請加班!特休,一定批的過。沒休完可以延休女友公司在隔壁大樓,牌價大概4x塊。時數的制度也是一樣!而且星期五可以早30分鐘下班她一個小小業務助理,月薪就31000當初應徵時,跟HR 確認過,不會常加班,才去的這麼基本的勞基法,大家都看成理所當然。搞不懂怎麼南部人隨便就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