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我懂你

沒事不等於沒業績,不等於營業額不好.所以..
沒事就沒事,別在那裝忙,沒事裝有事做比真的有事做還累

JCHP wrote:
純心情分享
小弟有幸在一家公司雖然有加班文化,但是因為已經是部門主管,我堅持不加班,也要求我自己的部門同仁不要加班,不過因為擔心其他部門的觀感,我還是不敢一到6:00準時閃人,總是會拖到6:10 ~ 6:15才閃人...每天加班10-15分鐘,聽起來根本沒什麼,但是今天仔細一算,不得了,每天10-15分鐘,一週五天就是大約一小時,一年等於白白上班6-7天。公司給我的年假才7天,那我不是等於把所有勞基法的年假通通無償還給公司?
以上的算法是每天加班10-15分鐘,我想一般人加班可能更嚴重吧。今天你面試一個新工作,老闆如果跟你說能不能每天因為責任制多留個10分鐘,你一定點頭答應,但是如果老闆跟你說我們這家公司員工是沒有年假的,你可能掉頭就走。
但是其實你損失的是一樣的。真的好可怕
純分享,應該會有很多人不認同,認為工作奮鬥是最重要的,這種心態是公務員心態什麼的...這樣想也沒錯,每個人要的本來就不同,我個人是認為家庭比工作重要100倍,每年多七天我寧可帶我的老婆孩子出去旅行...
至於發這文的目的....恩...沒有目的,愛加班的還是會加班,老闆還是視為理所當然,而我以後每天6:00一定準時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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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回復的好熱烈,其實這沒有什麼奴不奴啦,有人就是事業心很重,樂在其中,可惜我不是,所以我發不了財,也沒啥成就。我的想法是,加班15分鐘當然沒啥了不起,但是如果一個工作每天"固定"要加班15分鐘,那就有問題了。像我的問題是不好意思走,那是我自己的不好,但是如果你是每天固定要多15分鐘幫你的工作收尾,那你應該問一下自己,為什麼不能5:45就開始收尾,一定要等到6:00之後才收尾?
還有加班跟工作績效沒關係吧?我們公司只有我的部門我不准部屬加班,其他部門常常加班加到很晚,但是我的部門也沒有績效特別差阿,該完成的都有如期完成,每個部屬都很高興,離職率也低。
我還記得以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每天準時5:00全公司走光,有一次有客戶來開會開到快六點,走的時候主管跑來跟我道歉,說耽誤了我的時間,希望我老婆不會生氣。我的想法是,當一個老闆有這種態度,我才不會跟他計較那一兩個小時,如果公司需要我願意週末都來上班,但是當一個老闆把加班是為理所當然,我就連10分鐘都應該要計較,這樣合理吧?(當然老闆也可以跟我計較喝水上廁所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