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今天是發薪日,但我卻想哭不開心,我的薪水只有16,339!!! (6/8更新)

乳酪可樂餅 wrote:
我老闆是一個非常非常...(恕刪)


既然如此,那換公司吧,

當初不簽的話,要嘛資遣妳,可拿非自願證明和資遣費,要嘛開始找麻煩,要妳自願離職。

既然簽下去,什麼不用談了。和我之前公司一樣。

工作就是這樣,好老闆少,當然有碰過好老闆才敢這樣說,之前公司常常記警告、記過,每個月不發生一次,好像怪怪的,被記警告就扣三千多,總之習慣就好。
sueboy wrote:
當初不簽的話,要嘛資...(恕刪)


可是簽下去,不是可以反悔嗎??
因為紙上寫的和我的認知 明顯不同啊
太扯了吧。被迫放無薪假全勤還不給的,以一般來講放無薪假全勤還是要照給。
乳酪可樂餅 wrote:
可是簽下去,不是可以...(恕刪)

很簡單...
到勞保局
把你簽的東西
和狀況說給他們聽
問問看那是合法的嗎...就會有人幫你處理的
***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樓主,請把眼界放大,
你老闆娘很會計較佔人便宜,
千萬不要被她吃久後也小鼻子小眼睛在計較一些小利,
吃你假,摳你全勤...
沒錯,也是錢,但這也只領一次,被坑一次.
多想一想下一步走往何方.
好奇你的工作地點?
是在外地工作嗎?
為何三年前會進這種公司呢?
乳酪可樂餅 wrote:
可是簽下去,不是可以反悔嗎??
因為紙上寫的和我的認知 明顯不同啊
簽下去如果可以反悔,那是簽好玩的嗎?

簽下去就表示你同意紙上所寫的東西。除非你不認識字,不然誰會相信紙上寫的和你的認知不同?

假如每個簽字的人,都可以說紙上寫的和自己認知不同,然後再來反悔,這世界上還有哪個契約有用?簡單的道理,自己想想吧。
離職,然後把你公司該檢舉的全部列舉一下,到各單位狂檢舉(非法軟體、逃漏稅....甚至職場性騷擾)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其實可以在放無薪假時,去找看看有沒有別的較穩定的工作~

我有朋友也是放無薪假快一個月的,但是卻不想換工作,原因是懶的再去熟悉環境

我也覺得這樣子不合理
但是不是離職的好時機呢? 我倒認為不是

畢竟以目前的情況來說, 放無薪假的人沒工作的人多
在景氣好轉時,大家又會拼命搶工作
到時候勢必又是另一場求職血戰
能不能夠跟別人有所不同, 是很重要的

在這段景氣低迷的期間, 我還是有工作
我受了傷害但我沒被打倒, 因為我夠重要
在下一場面試中, 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賣點
起碼表示出我是有用的同時是可以禁得起操磨的

這將會下一波求職潮的觀察重點之一
我相信,你可以的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