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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鬥爭公務員事件看出人性的醜惡,台灣最美的風景


inconceivability wrote:
囉哩巴嗦一大堆錢終...(恕刪)


1.提高未退休軍公教的提撥金額
2.加稅
3.舉債
4.印鈔票
5.被對岸接收 吃下債務
6.選擇眼光精準的操盤手 提高報酬率
7.挖到石油
8.反攻大陸 殖民支那
9.勵精圖治 超英趕美 拚經濟年成長率雙位數
10.禁賣保險套 政府補助養育花費 創造人口紅利


個人以為4是最有可能的方法 學習日本
看是要速死 還是慢慢凌遲


說倒底 這筆帳總是得有人付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有吃到免費的營養午餐 只不過錢是別人付而已
全世界政府的目標都是均富
只有台灣政府是以均貧當目標
規則也是要按照時空背景作調整吧...
我覺得這不過就是既得利益者不願意放手罷了
就目前的環境,這樣的條件的確是不合理阿...
看到你用"鬥爭"一詞,
智商可見。
當初的納粹
不就是政府對經濟無能為力
然後一個跳出來
說我有辦法
他的辦法就經濟不好
是猶太人害的
我們殺光他們
自然就好了
然後事情越演越烈
就變成後來的樣子了

hot635241 wrote:
公務員有多自私跟醜...(恕刪)
換作是你也一樣
還真清高

shenomenon1110 wrote:
年金改革不就是幫過...(恕刪)
你不知道繳多就領多這道理?
繳沒幾百塊卻要和別人領一樣的錢

換是你願意?


要爭氣不是生氣

archos wrote:
二三十年前能考上公...(恕刪)


拜託不要把早年能考上公務員的人,一定是社會菁英這兩件事畫上等號.

台灣的體制下,只是訓練出一票很會考試的人,高考普考 律師 清潔隊員..什麼都要考

所以才會有年紀一把,考不到死不甘心的人,嚴格說:這些拼命考試的人有什麼產值?

說考上就是社會菁英這件事更是笑掉人大牙!

真的那麼棒?別考了,去接受各大企業的試煉或是說糟蹋,

混的出什麼名堂,再來讓別人定義:是否你是菁英?切!
退休後對社會最大的貢獻是每月領的退休金,
超過生活費的部分減半.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調整18%違反法律信賴保護原則? 大法官解釋這樣說…
林上祚 2016年08月29日 08:40 風傳媒

年金改革成為近來熱門話題,其中爭議不斷的18%優存制度,根據大法官第717號解釋,18%優存利率調整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無涉,也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圖為監督年金改革聯盟等團體抗議年金改革委員會多數暴力。(資料照,甘岱民攝)
年金改革成為近來熱門話題,其中爭議不斷的18%優存制度,根據大法官第717號解釋,18%優存利率調整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無涉,也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圖為監督年金改革聯盟等團體抗議年金改革委員會多數暴力。(資料照,甘岱民攝)
爭議不斷的18%優存利率究竟能不能改?前總統馬英九的年金改革方案,原本希望透過逐年調降方式,讓優存利率自2021年之後降為台銀1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加上7%,並且訂定9%的上限;而根據大法官第717號解釋,18%優存利率調整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無涉,也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在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啟動後,社會各界討論軍公教退撫制度,難免有情緒對立,名嘴姚立明在電視上,以「小偷」批評軍公教退休制度,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日前也形容,軍公教退撫制度制訂過程非常「髒」,軍公教退撫制度的建立,是以減少國庫支出之名行從國庫污錢之實。

「從國庫污錢」 軍公教退撫制度挨批

林濁水並且點名前考試院長孔德成和銓敘部長陳桂華,在1992年制定退撫制度時,銓敘部的高官和即將退職的老立委勾結好,在立法院通過法案,一方面給老立委可以依18%優惠利率領息的600萬退職金,一方面給所謂年資跨1995年新舊制的高階公務員弄出世界上最複雜的退休金計算公式,讓他們比1995年前就退休和1995年後才進入公家服務的軍公教領到多6成的退休金。

儘管部分軍公教退休人員主張,18%優存受《公務人員退休法》明文保障,若調整18%恐違反法律信賴保護原則,不過,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7號解釋中,這項主張並未獲得採納。

修改18% 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

大法官解釋認為,有關以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上限一定百分比之方式,減少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尚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簡言之,為了限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上限而減少優惠存款金額,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無關。

大法官解釋指出,由於早期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偏低,銓敘部才在1974年12月17日訂定發布《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後來因為於1995年7月1日實施退撫新制,退休金基數之計算內涵提高為本俸加一倍,造成部分同時具有新舊制年資並選擇支領月退休金者,其月退休金加上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之每月所得,高於同等級在職人員之現職每月所得,顯然並不合理。

根據大法官解釋,政府對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設定上限,雖導致利息降低,但該規定僅適用於其生效後國家與退休公教人員、在職公教人員之間仍繼續存在之法律關係,並非溯及適用於該規定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況且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係以定期簽約方式辦理,對於已簽約而尚未到期的部分,並未一體適用相關規定。因此,相關規定之適用,尚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

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大法官解釋也指出,18%優存規定的修改兼顧國家財政資源永續運用之重要目的,確有公益之考量。政府並未驟然取消優惠存款,而係考量優惠存款本為早年退休金額度偏低時之政策性補貼,非獨立於退休金外之「經常性退休給付」,訂定所得替代率上限,消除或減少部分不合理情形,緩和預算之不當排擠效果,並未逾越必要合理之程度,故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我還是要再貼一次

我覺得非常非常失望
以勞工部分,我的看法如下(部分內容引用經濟日報的社論)

一、非永續性的改革:最早破產(2027年)的勞保,因改革方案只延長了九年,至2036年破產

二、勞工將是下一波改革的對象:五年後檢討勞保費率入法,2023年之後上台的政府,馬上又要面對勞保最早破產的事實

且因為延後改革,勞工負擔的成數可能調高,未來的勞工勢必要面對更大幅度的「多繳、少領、晚退」的衝擊,

三、世代不公的問題更惡化:勞工部分,已退休或將近退休的人不受影響,但仍是最早破產,未來愈年輕的世代「多繳、少領、晚退」的衝擊更大。其實勞保退休在領年金的人,真的領很多,也要打8折.

今日破產的主因正是這些退休的人拖垮財政的,錢坑隨時間推移會愈來愈大,我記得新政府剛上台時,林萬億在Smart月刊受訪也說要將退休人士年金打八折.如今卻沒做.

四、總統府在國是會議前兩天才公布年金改革版本,且未經過年改委員會討論,證明年改會的過場根本就是浪費時間

五、軍公教投保薪資拉長為退休前五年,但是勞工延長投保薪資採計至15年(等於降低給付)明顯不公平

多年之前聽過一個案例:某局科員在退休前一個月突然代理科長,退休後可用科長薪資計算年金.
科長也順水推舟做好人,因為大家都輪流這樣做.當時聽到時甚為吃驚.居然只用退休前一個月做年金計算
隨後又聽到在阿扁時代,軍中也是一堆人在退休前一個月才升少將,之後再辦退伍.當時就升了一大堆將軍.

另我所接觸的公務單位(中央和地方共5個)承辦人,官僚氣息很大,常用官威刁難.觀感極度不佳. 有些同業為息事寧人會[打通關節],我用旁敲側擊後才從他們口中得知竟全都只不過是約聘僱人員,竟還用官威刁難,當時的我甚為吃驚.很肚爛.

而所謂的其他正式公務員,有的是2001-2005年用樁腳關係 先以約聘僱人員進入,再用內部升等考試漂白成正式公務人員,而非透過正式對外招考的高普考,最後再用上述方式辦理退休, 難怪素質極爛. 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政府單位可以爛成這樣.原來當公務人員是可以不用考試的,而那一天剛好看到一位年輕小姐因考了很多年的高普考,一直未錄取公家機關而在家中自殺,兩相對比甚為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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