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狼 wrote:還好啦, 領過兩次失業補助金, 程序都一樣不知有無機會領第三次? 我領過三次了。第一次年少輕狂。無薪假放最少的人不同意無薪假。領滿6個月第二次勞保還沒滿一年。領三個月。第三次,領一個月,再領提早就業的2.5個月。後面要在失業應該很難了。
我11/3去辦(台南),現在在準備第二次認定,自行求職紀錄的部份,因承辦人員講解,就算104寄出去已讀沒有通知,也要打電話去確認原因(下星期準備打電話確認,只是還沒有想到怎麼問),但有問過以前朋友及家人,三四年前只要給就服站看過有寄的紀錄即可,應該是地區、時間不一樣所致,或者當時那地區的上級長官決定,但現在可能全台都改成"自行求職"要打電話確認原因。(也有去看youtube 失業給付技巧 教學,其實裡面有五六年的影片,也有說到自行求職要打電話確認,也有三年前影片說只要印出紀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