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ert 厄博特 wrote:
如果我的雇主是台灣百...(恕刪)
............................
我沒辦法用你的天空解釋給你聽我的天空是甚麼
簡單說
你的薪資組成
1. 本薪
2. 獎金
3. 補助
本薪作為對勞健保, 勞保局, 稅捐處自然人憑證依據, 這個就是要繳稅的, 沒甚麼好爭議的, 目前勞保最高48000.
獎金部分一定要領新台幣嗎? 是你知不知道跟會不會的問題
難不成我有美金帳戶, 我的獎金要到境外美金帳戶, 這個不行? 這個叫逃漏稅? 你要不要去問問看你的律師........
我從是外資企業台灣區負責人, 4年了, 我的薪資一直是2種幣別, 一個是台幣, 為了台灣區勞健保, 也就是社會保險的依據, 另外一個是美金, 是外資企業直接入薪資的境外帳戶, 我誠實申報, 的確是境外所得, 也確實是免稅240萬.
補助, 車輛補助, 通信費補助, 餐費補助, 一堆補助, 這個東西你要我解釋嗎?
以管窺天, 井底之蛙.......
甚麼叫節稅, 甚麼叫逃漏稅, 你要不要跟你的律師還有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去請問一下......
題外話, 你要真不知道, 去查youtube 李船長, 他長榮海運的.
船員薪水也是2塊
1. 薪資, 這個直接打給你提供的家用帳戶
2. 另一部分是美金現金, 供你零用
這2塊的比例你自己調整, 你要多少錢報稅進國內帳戶, 多少錢領境外美金, 你自己決定.
難不成長榮海運的海員也是逃漏稅? 最低階水手每個月5000美金勒, 15萬台幣.
ekumo07666 wrote:
海外收入免稅?看你海...(恕刪)
你為何要在美國開帳戶? 你有美國身分?
我不能在英屬維京群島開戶嗎?
我不能在香港開戶?
我不能在新加坡開戶?
你選一個不用繳所得稅的境外國家開戶不就好了......
你的前題是避稅, 你挑一個要繳所得稅的國家開戶幹嘛? 吃飽撐著?
附加說明一個條文:
此處定義之非稅務居民指一年度內在新加坡居住天數介61至182天者。根據新加坡稅法,非稅務居民個人於一個年度內受雇未滿60天者,得豁免新加坡來源所得稅之徵收,惟公司董事、公眾演藝人員及提供專門技術與勞務者除外。
我都沒在新加坡居住, 也非新加坡籍, 更沒有住在新加坡一年超過60天.....得豁免新加坡來源所得稅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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