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也猶民 wrote:
年輕剛畢業時履歷亂丟(恕刪)
看您之前的發文,也應該工作 10 幾年了,薪水也應該翻好幾倍了吧!
薪資的多少,不是看這個人值多少錢?首先要看這個工作值多少錢!
有實力可以勝任這個工作的,自然可以拿到這些錢。
就像樓上說的醫師,值錢的是醫師這個職位,這是受法律保障的,一個沒有醫師執照的人當然沒辦法當醫師。
但是當一個擁有醫師執照的人跑去送外賣,難道因為他是醫師,我就要給他多一倍的運費嗎?
您覺得您有實力,覺得自己值更多的錢,那就去找一個對得起自己的工作。
Ricado wrote:
我寫程式30幾年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