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了就自己走人吧看年齡 已經可以領一次金了(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看這兩個條件 哪一個先成立如果工作都沒有斷過 51歲應該合計有25年才對如果想領遣散費 那工作就不要那麼任真準時上下班下班後 故意不接公司電話公司要求加班 也故意不去公司受不了 就會資遣了當然也要能接受考績變差 獎金領不到等風險但都想離開了 沒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