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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強迫員工旅遊嗎?

很合理
不去的話只能放棄權利了
zhen8202111747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恕刪)

蕭瑟敏悅 wrote:
很合理不去的話只能...(恕刪)


說真的
如果員工旅遊會有三成以上的不參加
這樣確實辦的蠻失敗的
這種員工旅遊本來就是額外的福利囉~

也沒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問題,你想去就參加,不想去就放棄囉~

你們公司算不錯了啦,還有國外旅遊,我們公司連員工旅遊都沒有勒......

zhen8202111747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恕刪)


不想去幹嘛申請津貼??

zhen8202111747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恕刪)
你應該才剛念"社會研究所"沒多久才會問這種問題,多念幾年多念幾個科系後回過頭來在看你的發文就知道有多...
Smart
旅遊津貼的發放是要申報的
那也算你的收入之一,跟尾牙抽獎一樣
中獎後需要扣繳所得稅
該筆收入會出現在你當年度的扣繳憑單上

貼心一點的公司會將旅遊津貼再區分為公司團體旅遊與個人旅遊
團體的補助可能會比個人的多一點
印象中,團體旅遊的支出可不視為薪資收入,可免扣繳
既然是旅遊津貼
沒有發生旅遊事實,自然無法拿這筆獎金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折現都好^^
zhen8202111747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恕刪)
zhen8202111747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恕刪)

可以選擇不去
把預算讓給其他叁加者
俺都是這樣
公司旅遊從沒去過
不但沒去
還上班留守
旅遊津貼只有去了才能申請,很合理。至於你說會被指指點點是不是自己在想我就不清楚。

另外,有些公司旅遊津貼是不管去不去都直接發放,每年就固定多一筆錢可以利用。

每間公司不同
就是有這種人,我當福委康樂最肚覽這種......
辦活動不參加,然後又愛吵的
我是不知道你公司福委有無另外規定啦,但基本上勞動部就有規定了。

Q11: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旅遊補助,可否個別補助?
A11: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月19日台87勞福1字第001356號函:「查職工福利金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立法精神,均係以全體職工為服務之對象,員工依其得支配之假期、經濟能力等個別因素所為之個別旅遊,與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活動顯有差異,應由其自行負擔所需費用,準此,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國外旅遊經費,仍以團體為準,不得個別補助。」

你不去是你自己的選擇,本來就沒有再個別補貼。

而且我公司國內旅遊、部門聚餐也都是一樣,除非是因為出差或公事而無法參加者頂多補償餐卷而已,沒去還想申請旅遊補助,那公司旅遊應該都不用辦了,我想最後就是大家都想換成現金。

或者可以仿照我們旅遊的方式,直接將國內旅遊補助打成兩部分,一部分是旅遊補助,另一部分就是變成個人的旅遊福利金,假設一年補助金有50萬,就是50% 25萬均分給各個員工。

但講難聽這樣就是要每兩三年以後才辦的成活動...尤其是有家庭的,除非是要自己掏錢參加活動,不然常常聽到帶伴帶家人還要多花錢根本沒人想參加了,以前全額就是50萬全部砸在這次旅遊,後來改成這樣變25萬,剩下就是要你拿福利金自己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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