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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車禍請求讓出利潤

另一個重點, 錢是對方保管..........

Opson ji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恕刪)
公歸公私歸私... 要拿公款去週轉 請用借貸方式~~

包括分紅部份也是~~除了自己應得份之外 不該侵犯其他股東利益吧
那改天會不會生兒子 媽媽老婆生日 生活開銷都拿公帳去處理.... 那你拿錢投資不就像傻瓜 白白借人花用

例如他急需20萬 除了自己部份10萬 另外跟你借10萬這樣才合理 你再包個紅包2萬給他算是夠兄弟了
我想樓主不會笨到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問題是會一起合夥的可能不是親戚就是好友

要拆夥大家都會講

問題是要怎麼分手才不難看

如果事情誠如樓主所述....2萬5 看清一個合夥者

我覺得 值得...
這裡是簽名檔吔
這個合夥人對錢的觀念說真的有點糟...
至少能看清了未來也是有點心理準備



Opson ji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恕刪)


請樓主的合夥人~提供出車禍的相片~ 跟報警證據?

我只能說 這年頭~ 啥事都要注意點的好~

如果是認識多年的朋友~

要是真的出車禍~ 2.5W~ 可能可以多少支援一點~
萬一拿不出車禍證據~ 我覺得趕快拆夥吧~
Opson ji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我...(恕刪)


合夥做生意…其實不管做什麼,就算獨資…最忌諱公私不分…

noheal wrote:
另一個重點, 錢是...(恕刪)
用2萬5看清一個人當然不值得
若此理通

那就不會一堆男人糾結與女生外出要不要全付了
兩萬五若不旅遊,單吃飯看電影,可看十幾次了
用來試驗追求的女生,不是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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