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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個半月提離職但是老闆找不到人.我該走嗎?


cpuidlego wrote:
那我以後工作的履歷表上面有寫到這一份工作
那要是新的雇主說要聯絡以前的僱主了解我這個人的話
那我們老闆不會講我壞話嗎?講說在他還沒請到人以前我人就跑了...(恕刪)


人力銀行的工作履歷不是都有敘述工作內容的部份嗎?
你只要在該份工作敘述最後的地方,寫上
離職前3.5月即告知公司有離職規劃,讓公司安排人員交接。
這樣就好了阿!

cpuidlego wrote:
提前3個半月提離職...(恕刪)


怕啥
就算前雇主說你的好話

人家也不一定會僱用你

該不會離職單沒寫
老闆只是認為你鬧鬧脾氣說說而已
放心吧,基本上不是專業性質與管理階級的職位
新公司不會浪費時間打電話去前公司了解情況的


cpuidlego wrote:
我是做行政文書工作的
要是我要是離開後他還沒有請到人
那我以後工作的履歷表上面有寫到這一份工作
那要是新的雇主說要聯絡以前的僱主了解我這個人
你幫他,他也不見得會幫你說話的,這種事情看太多
YOUR FRIEND DDTBOY

cpuidlego wrote:
提前3個半月提離職但...(恕刪)


要離職了還替老闆想是奴性重還是捨不得
預告離職是講好聽的 無任何責任 就像老闆要你滾 發無聲卡一樣

cpuidlego wrote:
提前3個半月提離職但是老闆找不到人.我該走嗎?
我是做行政文書工作的負責老闆的大大小小事務
包括他幾號該做啥事要買啥要去哪我全都包辦
但是這份工作
1.月休六天不能排假
2.老闆又很囉嗦
3.責任制不用打卡一天上班約10小時
4.薪水實領26800元
所以我不爽幹了
我時間已經快要到了但是老闆還是沒找到人來取代我
連個面試的都沒有
請問時間到了我該走嗎?你們會走嗎?我以後也不會再連絡這個老闆了!


現在卡在於
要是我要是離開後他還沒有請到人
那我以後工作的履歷表上面有寫到這一份工作
那要是新的雇主說要聯絡以前的僱主了解我這個人的話
那我們老闆不會講我壞話嗎?講說在他還沒請到人以前我人就跑了


書面程序提了嗎?
提了,時間到就走吧,勞基法規定2週前提程序...
只要符合這個規定,就不用擔心。

至於未來可能的面試,請記得,無論如何,不要說前公司壞話,
不管是不是事實,都不會加分的項目。
三個半月前已經告知卻找不到人的工作,絕對不值得再浪費你的寶貴時間了。
這個薪水~是不用再留什麼情義了~
也給3.5個月緩衝了~
倒是你該為自己的下一份工作好好找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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