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無聊看了一則新聞~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

這是搞錯方向了嗎?
公教有絕大部份都是女性
所以男性會得利的應該是比較多

dwang wrote:
這是搞錯方向了嗎?...(恕刪)


但高職等的公務員多數是男性,職等高退休金也高。
這些人是和軍公教有殺父之仇還是奪妻(夫)之恨,非得把軍公教當成下等人?

jk300 wrote:
...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恕刪)


無聊...搞一搞這些公教....心情好~~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cykuo919 wrote:
老新聞了12年前就...(恕刪)


參考國外例,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沒有工作的家事勞動者離婚之後的生活~

沒有下限的新時代力量 & DPP立委修的是公務員的配偶~


所以公務員的配偶 = 沒有工作的家事勞動者?!~


果然沒下限......

highlander2013 wrote:
合理啊
不然軍公教配偶
不就都不能離婚


這邏輯真是讚......

Crazybook wrote:
這群人想事情永遠都只想1個點,她腦袋無法想到更深遠。...(恕刪)


這樣打太多字,簡單來說就是短視近利,以上~

Crazybook wrote:
這群人想事情永遠都只想1個點,她腦袋無法想到更深遠。
這種法令會讓公務員未來也只找公務員結婚,且只會找與自己職等相當或更高的人結婚,但更高職等的人不太想跟低職等的人結婚,最後結果只會是公務員只會找公務員且與自己職等相當的人結婚。
最後就是種姓制度或士族制度在台灣重現,反正到時候再罵公務員就好了。


沒錯

最後可能就會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

社會更加分裂

jk300 wrote:
公教人員想離婚趁早...(恕刪)


只會搞最軟的一塊 , 有選這些人的自己出來面對 , 年底自己決定吧 , 如果想要繼續被搞 , 再投給他們没關係啊 .
有種就直接修改民法

只要離婚的,不管什麼職業前任都可以要求一半!
看誰要結婚!

每年光怨偶離婚就超過5萬對了!
現在一堆對方外遇/家暴/不工作/吸毒/娘家難搞/婆家難伺候的....
難道離了還分給他/她錢?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