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砍就是要砍,免得日後尾大甩不掉我以前就是太軟心,還有大主管要當壞人幫我下手,我都沒點頭,以為這樣能收買人心或是革命情感之類的,但那只是個屁自我幻想罷了,結果日後出大包,是我扛責走人,反而他還留著,辛酸啊~當初也不聽告誡。一起砍是怕男的一天到晚來找女的,怕的是忌妒跟報復心吧,省得日後提心吊膽。
樓主有樓主的苦衷,但兩個人一起送走是對的,兩個人是情侶,其中一個權力大的又管不住另一半讓他作威作福,只開除男的,未來難保他不會有報復心態,唆使女友(未來店長)在裡面動手腳,到時狀況會更複雜,除非他們分手,不然這男的每天回到被開除的地方找女友,他熟悉環境跟有認識的女友裡面,你不會怕他在店裡亂搞嗎?他女友又管不住他,小型商店最怕無賴/跟小混混在裡面亂,一次忍痛斷乾淨也是為了那女的好,讓他認清她的男友不是認真負責的人,還會拖累他,也許讓他們早點分一分也是為了那女的好。
嘴砲無敵 wrote:我也覺得一碼歸一碼,男女朋友有問題, 先叫來談,不然要開, 也開男友也可以,必竟男友的個性, 秉性是他家里環境造就成,關女朋友什麼事? 前面有說女朋友做的是店長職了,今天男友還是員工,所以並沒有權力可以行使管理權(就是對其他員工比手畫腳)今天男友可以這樣對其他員工比手畫腳就代表女友沒盡到一個店長該盡的責任公歸公,私歸私男友錯在越權。女友錯在無能。這樣懂了嗎?其他的可能性前面幾樓都有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