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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匠認為年輕人可以這樣防過勞死

看到了!我們大家都來當計程車司機,大家每天工作16小時,頭好壯壯!
不過回家只剩睡覺似乎人生沒有活著的意義!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恕刪)
計程車運將是什麼素質?眾所皆知啦
小黃是沒資格講過勞不過勞
因為小黃本身算自己是老闆的意思,想賺多一點就開多一點
而背影響的勞工是固定薪水,然後未必自己願意多上班但卻要聽從老闆的指示加時或超時
錢也沒變多,換做補休,但往往補修勢必看的到吃不到,等於最終點將變成沒錢也沒補休
小黃是有開有機會,想休息就休息,想工作就工作
你16小時都開著車沒做別的事我懶趴給你含
這16小時一定不到先不說,中間有沒有休息吃飯或是跟其他司機打哈哈?
拜託~小黃素質夠爛了
別再講幹話了好嗎?
如果除了開車時間以外,就只剩睡覺的話,那還是希望趕快讓自動駕駛技術成真吧,這些司機也可以直接淘汰了......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人的一生如果只有上班睡覺上班睡覺~~
活著的意義在哪~~
以前很多大老闆都是這樣熬過來的,一天工作16小時,賺創業本錢,只是以前一間房子一坪一兩個月薪水,開公司做生意等等成本低,你肯吃苦就會成功,現在如果薪水低的職業一天16小時連個廁所都買不起,創業也會被大公司打壓。
如果以 http://web55688.55688.com.tw/tii_frontstage/APPS/Booking/TaxiFeeSchedule.htm 中的雙北的計費方式來看
連續工作16小時,是連續喔
平均時速20公里(應該很低了,通常很多司機都是咻來咻去的),連續開16小時,扣掉吃飯拉屎放尿3小時,那就是20 * 13 = 260公里
為了簡單不算起跳, 那就是每200公尺5元,每公里25元, 260 * 25 = 6500元
扣掉油錢1000 = 5500


如果上班族加班都沒有加乘,那計程車的夜間加成可以取消嗎....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過勞是隱性殺手~

我曾經30天上班29天 每天都是12小時

工廠每年都會體檢

第一年 全部都是黑字 第四年一半都是紅字......


每天開計程車 沒運動 吃又不正常 身體絕對很差

你只是維持在一個恐怖平衡

隨時任何一個小病 都可能打破你的恐怖平衡 就把你帶走了

jeel54321 wrote:運將說,全台灣最有資格説過勞死的一定是計程車司機,他一天開16小時,都沒有喊過勞死,怎麼輪到那些沒有上班的勞團在喊過勞死?他每天開16小時的車,回家就倒頭大睡,身體好得很,他説會過勞死的,大多數不是因為工作,而是晚上不睡覺上夜店,上網咖,徹夜未眠加喝酒死的。


台灣人看韓國人高薪好幸福
韓國人看台灣人自在好幸福


計程車看工程師看螢幕按鍵盤好幸福
工程師看計程車啪啪走好幸福


話說計程車不是坐椅子上踩踩踏板、轉個盤子就有錢了嗎?

不滿足的人看別人永遠不滿足
這人也太超過了
大家都知道他有鮮明的政黨傾向
擺明就是要幫政府講話
卻寫了個故事
透過無辜無法證實的運匠
嫌廣大勞工太懶惰
全計程車司機會被他害死
本來社會形象就不大好
現在又搞這篇
本來工作16小時
以後可能要直接把房子賣了以車為家
下集預告
24小時上工都不會過勞死!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他是16小時坐在車上,
又不是16小時都坐在產線上,
集中精神跟輸送帶比速度,
有什麼資格說人家不會過勞?

而且大部份過勞的原因是壓力,
不是工時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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