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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勞基法修法,又開了好大漏洞給資方鑽

錯誤連篇
樓主企圖混淆目的明顯
大家可以自行看看實際修正後的條文
看看惡意中傷的人程度有多差

光是加班要勞資協商,補休或換薪資也是依據勞工意願
如果你不願意,別人加班關你屁事

你再造謠啊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除...(恕刪)

這修法只針對守法的公司有好處, 原本違法的公司依然沒差...
The life raises ..taking.. riot filling it noisy if the balderdash is said, and

窮神都怕的人 wrote:
資方是不是吃素的我是不知道,但你幹什麼要讓資方凹你呢?...(恕刪)


勞資雙方的差距除了經濟基礎強弱的不對等
最明顯的是資源跟資訊
資方隨便一通電話就能找個什麼律師還顧問的諮商

勞方呢??
上01或PTT找網友找宅神義務幫幫忙...

"你幹什麼要讓資方凹你呢?"
會講這種話的就是根本還沒出社會小毛孩...
不然就是不愁吃穿的富二代...

吃得起王品,誰要天天吃便當??
面對問題時
企業一定比勞工更有能力與資源解決
因此政府立法思維應該是給企業壓力去找出路
而不是犧牲勞工權益去降低企業的壓力

沒有壓力, 企業就不會產業升級

勞資協商也是笑話
就算是上市櫃電子公司直接把員工集合起來簽工時待遇同意書
不簽就結算資遣費, 給你一個月找工作, 一切符合勞基法
這類例子我也看過不少
一般的中小企業能多遵守勞基法?


yaucheng11 wrote:
個人淺見啦!這次修法雖然修得不好,但至少比沒有好,像以前還在資訊業的時候,我們除非是專案有賺錢,參加這個專案的人加班才能報加班,其他人加班到凌晨也沒半毛錢可以拿,更沒有補休可以休。



你的雇主在未修法前就違反勞基法了~加班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
你怎會認為在新的法上路後~老闆就一定會給你加班費或補休?
難道你真的相信新法上路後~政府就真的會強力勞撿?
sternhell wrote: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是誰提的


要護航就直白, 不要54321

重點不是誰提的, 而是誰通過的.

不好的, 冥近洞可以否決啊.

不用等到3月公布, 本月就有公司開始用此條不給加班費.

XXX
johnwu wrote:
錯誤連篇樓主企圖混...(恕刪)



[光是加班要勞資協商,補休或換薪資也是依據勞工意願
如果你不願意,別人加班關你屁事]

請問參加過幾次勞資協商?

其他網友有參加過勞資協商嘛?

雇主有辦法,讓你加班只能填補休~~~!


johnwu wrote:
光是加班要勞資協商,補休或換薪資也是依據勞工意願
如果你不願意,別人加班關你屁事


我是不曉得這位大大公司有沒開過勞資會議或是有沒看過勞資協商啦
但基本上那都是一言堂的環境,就是資方說了算
一次兩次你當然可以拒絕,但常常拒絕後換來的就是
1. 今年考績要不要
2. 今年年終要不要
3. 老闆特別的關愛眼神受不受得了

資方要玩不聽話的員工太容易了...
最重要的是你還要不要這份工作?
找工作時如果下一個老闆知道你拒絕加班換假或拒絕加班...
你覺的她會說你好棒棒馬上錄取還是謝謝在聯絡?
以前沒立法時.... 難道就沒有公司企業搞加班換補休嗎??

其實多如牛毛呀還不用問你勞工願不願意 公司說了算數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除了.玩法一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無使用期限 = 等你離開公司時再來討論你的加班費吧

玩法二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限制很短的時間內休完(譬如一週內),讓你休不完直接發錢..(恕刪)

樓主想的太天真了
不管玩法一還是玩法二
最後都還是要給錢
錢可是資方最在乎的
能不給就不給怎麼可能發
一定是玩法三才對

玩法三
今年的無薪假用上一年的補休給你
然後今年的加班費繼續給你當明年的補休
然後明年的補休繼續當無薪假給你
依此循環
資方永遠不用擔心加班費的問題
每年都不用多給薪水
每年都有大量人力可以在旺季使用
淡季還有合法和理的無薪假可以用
資方根本爽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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