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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員工年終你會如何給?

公司少那0.5月薪水就沒法經營了嗎?

不可能嘛 那就給他囉

平常表現可以 只是不想加班 他也沒錯阿

公司需員工配合加班 薪水加班費也有給 公司也沒錯阿

兩邊都沒錯 只是不適合 那就給他該有的 然後好聚好散
前段加班或不加班的問題~
就不要去想這麼多了~
那個是員工的權利~
當然我看老板(樓主)也沒有多砲什麼~
所以就不提了~


回到年終的問題~
我覺得問題不是「他做到明年就不做」~
而是「他今年度的表現怎樣」~
如果他今年表現其實很好~
其他同仁撇除加班跟他比起來怎樣~
如果大家表現是不相上下的~
那我覺得年終就正常給~
畢竟那些加班的人已經有拿到加班費~
那就是付出勞力額外所得的津貼~


有人可能會說~
阿那些配合老板加班的人不就是傻子~
錯~那不叫傻子~
他們也是在賺錢~
員工只是在選擇要不要賺~
老板該給的也有給了~
如果老板真的要有區分的話~
就是很配合公司政策的人~
請幫他「加薪」~
這樣留下來而且努力的員工~
才會更有動力為公司付出~
因為你沒把他當猴子~
你把他當人在看...
我覺得年終獎金這個名稱用的不好,一般來說,年終獎金的發放依據是一年來員工的表現,表現的好考績好就發多點,表現的不好考績差就少發點,除非表現非常差,通常都不會不發,所以員工都認為是“正常”薪資的一部分。
其實為了公平與激勵努力的員工,應該正名為績效獎金、業績獎金或是考績獎金,搭配KPI的考核制度與業績統計,只是統一在年底發而已,這樣就不會有每個員工都該發的爭議。
員工的表現跟上班時間多寡沒有必然的關係,除非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線上工作,如果這個員工非常有效率,表現的成果不比加班的員工差,甚至更好,那該發的還是得發,如果不然,還是請他早點離開吧,那只是個佔坑的人。
至於加班這件事,如果不是常態性加班,是偶發性或是季節性的加班都不能配合,那表示員工對公司根本沒有向心力,反正我就是個賣時間給公司的人,這種人根本不會為公司跟其他同事著想的人,不可能會對公司有多大的貢獻的,就算留在公司,公司敢交付給他重要的工作?我想不會!因為沒做完沒做好,他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我要下班,工作明天再說!

我是個專業高階經理人,也是幫人打工的,幾十年來的觀察是常常加班的同事通常效率反而不好(這個不是指公司強迫加班,我待的公司也是打卡上下班,但是每個人有自己的份內工作責任,大部分的員工大部分的日子,都不需要加班,公司與主管通常不會要求一定要加班,而是要求在期限內把工作成果交出來)偶爾加班的同事通常都是很注重家庭生活又有責任感的,一天到晚加班的同事通常都是很會摸來摸去的,從不加班的絕大多數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的。但是偏偏大部分的主管都是喜歡常加班的同事,認為他們努力

對於這個員工,如果他平常的表現不錯跟同事也處的很好,我會請其他同事體諒他的狀況,然後找他來談,跟他說,如果這樣他未來的發展會受到限制,剩下的就是他自己的選擇。如果不是,還放風聲要離職,我會跟他說,要走請快點!年終,就別想了,依勞資法資遣該給多少給多少,他還可以去領失業津貼。
要不要加班是勞工權力,不是義務。
給不給獎金、年终是老闆權力,不是義務。

勞資要互相體諒。
管理要有同工同酬原則。

xxx333 wrote:
所以不定時會加班,有位資深員工平時是搭大眾公具上下班...(恕刪)

他很聰明知道這樣不用加班,要先了解原因吧
像我因為有手冊,所以每月有500~1000補助坐公車(因為我沒坐超過100就沒去看改了什麼)
如改騎機車是不是全變交通費,就不能省錢
也有可能是有家人要照顧(我就認識朋友老婆(事故)每天要等老公回家洗屁屁的,因為一天的排泄物r都在很難過)
如果他只是不想加班那就不用給那0.5,年後找新的肝
如果我想的原因那就給他補貼
如果他家人要照顧那就說沒關係
一個月有十幾萬嗎?

老實說年終一個月而已,對想離職的人根本不在乎吧~

如果年終是幾十幾百萬的話我可能會考慮一下!

如果不到五萬,都要離職了哪會在乎這些~

一個公司待遇不好當然是先跑為妙阿~

沒前景的公司還待著幹嘛!
怪了~為什麼他需要配合公司加班??法律有規定員工非要配合公司加班不可?
再者,加班有加班費,這也是很清楚的,他只是沒辦法賺這個錢
年終看的是老闆看爽不爽給,不爽你不給,勞方也沒你皮條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恕刪)

這問題太好解決了,這位大哥想走就讓他走吧,要「尊重」人權,他不想加班就不想加班,要離職就尊重他阿,才一個年終,公司應該可以花的起吧。

更狠的是,他的年終給1個月,其他肯加班員工給3個月,讓他嘔死,其他肯努力的員工以後會更努力,何樂不為。何況這年終是老闆說了算,除非你門公司是大公司要董事會決定,或者是公家單位,才會有發年終沒彈性的問題。
很明顯貴公司是"人治"並非"法治"
所有制度都來至於老闆的觀點
這樣的觀點容易參雜個人情緒
只要看不慣就容易發大檢視...

對你來說員工真的只是工具而已
不然你不會在這邊為了0.5個月的薪水煩惱

現在勞工最大, 慣老闆請退散

慣老闆不良事蹟
1.勞工一年表現都不錯, 卻只年底不配合加班就少年終, 這老闆很可惡
2.要求勞工不要搭大眾公具上下班改騎機車, 這老闆會被砲快閃
3."其他員工也覺得不是很公平"這是慣老闆自己的想法, 其實員工是怪老闆而不是怪這位不加班員工
想多賺加班費的員工一定很開心會多做絕對不會說閒話
不想加班的員工才會說閒話, 但這是根本是出在公司制度而非員工身上, 請慣老闆不要把事情推給這位員工


若我是老闆
1.加班費一定照時間給, 想多賺就來加班
2.想準時下班就準時下班, 但上班時間要有基本水準之上不可以混水摸魚, 這才是績效考核發獎金打分數的地方
3.平時就要儲備好可以隨時應戰的人力, 多利用臨時工或員工眷屬想賺錢的
4.加班時間晚餐消夜全由老闆買單, 每天菜單員工自己點, 老闆暨管理階層全部陪同加班奮戰, 老闆娘不定時買飲料來慰問
太晚住的遠老闆親自開車接送回家, 要員工共體時艱請老闆先拿出誠意搏感情, 以上只是基本小菜一碟
5.老闆沒能力混不下去就回家吃自己不要開公司荼毒員工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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