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hua391977 wrote:
不太懂 既然他工作...(恕刪)
我沒有搞他啊.
事實上此人有一夫當關千軍萬馬之勢,都是被搞的...
black79815 wrote:
如果喜歡這個面試者,又不希望他兼職
那就給他足夠的薪水,讓他不用兼職啊!
經濟是實際面的問題
只要上班時間能把事情做好
公司應該無權管轄員工的下班生活
再者,要是我
我不會透露我的下班生活,畢竟那是我自己的事
何必都跟公司報告
BBdog3388 wrote:
最嚴重的是踩到競業禁止!
在科技研發業,這條踩到一定開除。如果是下班培養自己的第二專長或當娛樂鬆壓,一般而言只要工作效率正常科技研發業不會在意。在不影響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很多科技公司也把這樣的員工視為會做積極生涯規劃的好員工。
一般會兼職而踩到競業條款的通常都有點能力,但職業跟個人品德操守心態都不佳。所以我們公司絕不會面試有這樣心態的人,員工有這樣行為也一定直接開除。
誠實跟正直在很多公司是基本原則。除了發薪水的出錢老闆外、公司裡沒有人是不可以被換掉的。
BBdog3388 wrote:
大家在談的是正職外的兼職,不是離職轉工。
離職後去哪工作早就有法律判例,工作是人民的基本工作權,只要不是特殊待遇的雇用合約,去那家公司沒人管得著。
奇怪!您在生氣什麼? 離職到同質性的公司被原公司告過是嗎? 這個不會成立的,不用擔心。
sundorys wrote:
因為如你說的. 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