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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老闆吉了!然後我吉老闆了(1/13更新)

工作遇到這樣的公司也很累
一點錢一拖再拖,老闆沒有親自上陣,有時候很多事情自己都看不到
早上我的樓上大也回覆你、答案也事先公佈、請繼續告下去吧!那兩個老闆大概是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罰錢賠錢恐怕會讓他們不醒人事、大前年不同的部門同事也發生過、類似你的案子、當時的法律顧問也勸戒老闆、也替他們說項、可惜老闆執意不聽、不肯給遣散費每人約五十萬共兩個約一百萬解決、最終結果是賠了快兩百萬、至此已知道 **老闆不可以隨意解雇開除員工**所以你應當稱謝老闆的無知愚昧、
老皮皮 wrote:

關於這部分公道在人...(恕刪)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某...(恕刪)


如果 你講的都是事實

那良心自在人心

那些案子 跟 發票 都是你經手的

別怕 找個律師討論

對戰吧!

看還可以多反告那老闆什麼 多要一點錢 好付你的律師費

加油
新銳設計師 wrote:
支持吉死這種慣老闆只...(恕刪)

是啊小弟待的公司一個人要包辦全部,公司案子接進來之後。從簡報、設計規劃、詢價、發包、監工、驗收。都自己來要當公司工班客戶之間的橋樑,其實還蠻累的。
leimi wrote:
老閭B都知道,你也有...(恕刪)

如果有的話我會笨到跟公司對簿公堂嗎?
樓主加油

期待後續處理經驗分享!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恕刪)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某...(恕刪)

卡位一下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恕刪)


拜託中文加油點
吉勒
什麼是吉
選個字那麼難
這樣有比較可愛?
吉是PTT用語

放輕鬆點,不懂可以查可以問

拜託別人中文好一點

並不會顯示你中文比別人好

你這樣其實很可愛

嘻嘻 SB
davidstrong wrote:
這就樓主不對了!設計...(恕刪)

公司就是不經營粉專,那時候還自願當小編,老闆說在網路上是雙面刃,今天遇到一個奧客就慘了,所以就不經營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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