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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懷孕她的雇主想找理由解雇她


liankuan2003 wrote:
其實任何老闆聽到員工懷孕都會想直接解雇,我也會

懷孕幾乎等於工作長期要別人擔

從安胎、生產、育嬰一直到孩子上小學,長達五六年會常請假

大家會說園長不近人情,但換你當園長看看,廚工請假園長勢必要臨時找人來擔工作,不然午餐孩子餓肚子?

你可以路上臨時去請一個人試試看容不容易

然後更糟的是這個廚工有時請假有時來,要請一個非正職的,誰要來當備品?你要?

園裏孩子沒飯吃臨時叫外賣,隔天家長來園抗議,再多幾次孩子們都要轉走了,要弄到大家沒工作比較好?

懷孕是你家的事,卻要大家來擔;合理? 就算園長忍得下,其他老師、家長也吞不下.

討拍當然大家秀秀,現在都好像懷孕最大。可是造成他人困擾又算誰的?

就像前面說的三十人以上公司工作比較能分還好,小公司政府應該協助安排臨時人力而不是補勵薪資就結束了

這是正反二面的問題,不要只看一面.


所以這位老闆
您是石頭裡蹦出來的?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還是簡單一個方法

尋找地方勞工局協助告知雇主的不當事項

勞工局開始介入之後,你記錄下來所有流程跟對話

然後找蘋果日報讓他們追蹤

逼雇主要乖乖投降



當然基本上就已經撕破臉了,所以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你就讓老婆繼續幹下去,然後生完小孩正大光明的請育嬰假,請完育嬰假再找新工作
我是覺得政府會有這些"德政"當初都是為了要選民的選票

試想一個小企業真的沒有辦法負擔一個孕婦懷孕
(一間小麵店我看就直接收攤了,或是今年利潤全給孕婦也不夠)

不是說要替哪一方講話~而是法規訂定的不周延

但多數的鄉民卻說那就是體質不好~該倒的~!全台灣這種小企業應該倒光才是




倒光能解決問題~我還真希望倒光,



鄉民沒有想到一件事情啊!

那些倒閉工廠的員工不會憑空消失,還是要吃飯啊

所以鄉民說的完全不對啊~!


我覺得政府規定企業要給福利

應該要按照企業等級規模來分級(剩下的由政府補貼)

很多人說這樣會造成

"規定" 與 "法條" 的訂定太過於複雜

(是的~放眼全球~確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於員工福利這一塊有因企業規模而分級的

但?不分級~問題有解決嗎???目前不就樓主的例子活生生攤在大家眼前?)


一年多少營業額?多少利潤的公司可以補貼員工多少,不夠的政府補貼多少

你這個員工在進入這間公司時~了解一下公司的規模~大概能給多少福利
或公司年度結算後屬於哪個等級~一翻兩瞪眼~


(當然又有人會說可以作假帳,讓企業完全不用補貼,全由政府補貼,所以這也是政府不願意做分級的理由之一,
可是查帳是政府的責任,怎可因為難查而不想負責??)

所以........目前看起來無解

不好意思~沒有解決樓主的問題

不是說要替哪一方說話

只是覺得台灣現行的勞基法未必對雙方都是好










網友都是偽善 酸民
專出一張嘴
反正不是我付錢,就趕快去檢舉你老闆啦

我一位仲介朋友
跟老婆在同一家汽車公司工作
後來也是因為 懷孕請假問題夫妻都離開
破口大罵老闆

之後自己乾脆創業開了家便利商店
我說
我看過對勞工最苛刻的就是他
我曾聽他說 請一個懷孕的,真是自找麻煩

所以呢?
現在勞方罵資方
是因為他們不在這位置
等他們真的當上老闆,考量又不一樣
事實是殘酷的

台灣的幼稚園普遍存在很多問題,低薪是其中一個很明顯的狀況,我猜版主太太薪水應該很低,幼園園老師薪資也通常是兩萬多而已,幹再久也是一樣,沒有年終獎金。

幼稚園的園長/老闆通常是最狠的,在家長面前裝的一副很關心孩子,很有愛心,其實是兩面人,經營上東省西省,能用爛的就不會用普通的,所以她們通常都開賓士,或是好幾棟房子,超好賺的,但是這些都是建立在剝削員工來的,而台灣的幼稚園老師也習慣了這樣的方式,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

廚房的人員更沒籌碼了,有請專門廚房阿姨表示這間幼稚園應該不小,懷孕對每個公司來說都是一個負資產,老闆都不希望員工懷孕,他的損失很大,除非是大公司,否則也影響同事很多,台灣這部分就是把規定修正後,沒有想到其他人的權益,所以造成這些老闆一定會想辦法去減少損失。

個人覺得建議不要在幼稚園工作,沒有明天的,別怕撕破臉,因為老闆一定不怕,幼稚園最怕的就是稽查,台灣100%的幼稚園都不符合規定,從每班人數,老師人數,廚房安檢,教室安檢⋯等去檢舉,一定中獎,被教育局盯上的幼稚園是老闆的惡夢。
躲在網路後面的孬種,有膽子說話,有膽面對嗎,出來面對,不要只會在網路上GGYY,平常出門小鳥夾緊緊。 不喜歡我論點,我不同意你私訊我,應要來訊,就是騷擾

liankuan2003 wrote:
其實任何老闆聽到員工...(恕刪)

鬼扯
沒本事不要當老闆.乖乖去上班就好.

jlhwu wrote:
我是覺得政府會有這...(恕刪)


老實說,連1個孕婦都成本都負擔不起的老闆.....

哪天大環境影響生意不好,他是不是要欠薪跑路了???








這種公司還不倒一倒,到底還想害多少人
vipergt wrote:
我老婆在一家私立幼...(恕刪)


先簡單回應一下:
1.幼兒園屬勞動基準法的適用行業,跟受僱者有無參加勞保無關。

2.您夫人的情況,目前會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來處理,非勞動基準法。
園方「有可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跟第11條。
第7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至於違反的可能性有多大,要靠您夫人搜集的証據有多少...

3.到各地方政府申請,一般程序會要求先調解,調解不成再立案處理申訴。另外,跟一般常見欠薪或超時的案子不同,懷孕歧視案件,是不容易靠檢舉要求勞動檢查去查出來的。最後,調整不成時,再要求地方政府正式立案進入當地性別工作平等會或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處理。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50203108&ctNode=63848&mp=116003
(上面為臺北市政府的官方說明)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懷孕歧視的罰則很高,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4.最後,同前面網友的說法,申訴就有撕破臉的決心,能要多少補償是多少,不要嫌麻煩,也不要想回去上班,趕快重新出發...
http://www.wretch.cc/blog/kayh

lml640707 wrote:
所以這位老闆您是石...(恕刪)



這位老闆的老婆懷孕時,他老婆遇到不平等待遇時
他會吞得下去的,還是會變成另一種說法

jwftos0718 wrote:
老實說,連1個孕婦...(恕刪)


你說的很對

倒一倒好了

但~員工呢????

失業~後續的補助也是從全民納稅錢補

沒有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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